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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第二百七十八章 打着灯笼难找的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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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千多港币是多少钱?

  那就是不到两千块钱啊!

  方家倒不是没有这两千块钱,但是掏两千块钱买一块表,给女儿戴上,这实在是做不出来。

  本来正在厨房忙活的孟繁锦,一听到秦文辉说到这款表是什么欧米茄的星座之后,第一个反应就是太贵重。

  退回去吧?

  好像也不合适啊,毕竟这是程旭远买给女儿的礼物。

  而他们两个,也是情侣关系。

  退了礼物,让他们两个还怎么处。

  更何况,把礼物给退回去,一头扎进爱情漩涡里的女儿也不同意啊!

  “五千多港币!”方玉宁一把将那手表拿过来,仔细的打量道:“感情这不是鎏金的,这是真金的啊!”

  秦文辉看着老婆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他虽然了解老婆的性格,知道老婆不会让自己去买这东西,可是看媳妇的模样,那是真的喜欢啊!

  小程你也是,秀恩爱就秀吧,买这么贵的东西干啥?

  你让哥们儿接下来怎么弄啊!

  就在秦文辉纠结的时候,方耕升回来了。

  自从升职之后,方耕升身上的担子更重,事情也更多了。

  在秦文辉的感觉中,自己这位岳父身上的威严,也变得越来越重。

  “啥,你说这一块手表就要五千多港币,比一台彩电还要贵?”方耕升在和家里人打了招呼之后,就拿起了那块腕表。

  秦文辉点头道:“爸,这是欧米茄的星座,不但外形漂亮,而且做工精细的很,听说误差非常小。”

  “还有,它这表壳部分使用的金属,应该是真金。”

  方耕升看着那小小的手表,心中也有些为难。

  虽然这手表很好,但是这件事情,实在是让人难做。

  让女儿收下来,还是太贵重。

  但是退又退不了!

  “玉晴,这个手表你敢戴吗?”

  方玉晴还没有答话,方玉宁已经笑着道:“有啥不敢的,只是一块表而已,谁能想到它会比一台彩电还值钱。”

  方玉晴没有吭声,但是看女儿的模样,方耕升觉得,这两个女儿的想法,应该是一个样子的。

  “这个臭小子,去香江交流,怎么弄这么多钱,他的港币不都兑换成了侨汇券了吗?怎么还这么乱钱。”

  秦文辉知道这件事情,毕竟他去接了王经理。

  回来的路上,王经理是感慨不已。

  对程旭远这种作家,羡慕的不得了,所以对秦文辉,也提了当时的事情。

  “爸,听我们经理说,旭远这次到了香江,可是不得了。”

  “在香江大学交流的时候,直接倒背明史,把人家一个教授给整懵了。”

  “他有这么多钱,是因为连载他两本书的两家报社,怕他没有钱,都提前把下一个月的稿费给他了。”

  “还有,他的《明朝那些事儿》授权给了《明报》出版,签约之后,人家查先生也送了两万块钱的签约钱。”

  “就这加起来,就是四万多港币。”

  四万多港币,换算成大团结,好像也要一万多。

  孟繁锦有点担心的道:“这些钱,他都了吗?”

  “倒是没有都完,他除了自己买了一些东西之外,就将剩下的钱,借给了一同过去的交流团的成员,可是给大家帮了大忙。”

  “不少人都对他赞不绝口。”

  方耕升听说程旭远把钱借出去了,这才叹了口气道:“这小子,还算懂事,没有吃独食。”

  “不过这钱的速度,也够快的。”

  听到父亲对程旭远不满,方玉晴顿时脸就沉了下来。

  而站在一旁的方玉宁则道:“爸,人家钱的速度是快,但是人家这挣钱的速度更快。”

  “他到处开源,犯不着再四处节流吧!”

  被女儿这么一怼,方耕升顿时无话可说,他摇了摇头道:“行了,你们的事情我不管了。”

  “我忙我的去了。”

  说话间,他就朝着房间走去。

  不过走了两步,他就朝着方玉晴道:“玉晴,你给程旭远说,让他有空来家里吃顿饭。”

  听到这话,方玉晴的脸上,笑容顿时变得灿烂起来。

  而就在她愉快地答应一声的时候,孟繁锦已经跟着丈夫来到了书房。

  “你招呼程旭远来家里吃饭?是不是怕他们两个的关系进展的太慢?”孟繁锦一开口,就是不满。

  看着妻子忧心忡忡的模样,方耕升摊了摊手道:“难道你觉得我不让程旭远来家里吃饭,他们就能进展的慢?”

  “更何况,我让程旭远来家里,还能够警告他一下。”

  “让他注意一点分寸。”

  “别以为给玉晴来了贵的礼物,就可以为所欲为!”

  孟繁锦哼了一声,这个老头子打的什么主意,她心中清楚得很。

  只不过这种事情,并不适合说出来,不然的话,方耕升的颜面有点挂不住。“行,那你就好好的警告程旭远,让他不离婚,绝对不能和玉晴有太多的接触。”说话间,孟繁锦就往外走。

  看着离去的孟繁锦,方耕升摇了摇头。

  虽然妻子说的,也是他准备给程旭远说的话,但是他也知道,这件事情,并不容易做。

  他自言自语道:“有这话,还不如给你哥说呢!”

  程旭远并不知道,自己送了方玉晴一块手表,竟然在方家引起了这样的风浪。

  这次的酒会,是在燕京大酒店举行的,在出席的众人中,程旭远不但见到了孟德志,还见到了很多记忆中的人。

  因为有肖老先生等德高望重的前辈顶在前面,所以程旭远就找了一个角落的地方,一边吃东西,一边听着别人的交谈,很是悠然自得。

  “旭远,你怎么不去露个脸儿?”同样参加酒会的还有王经理。

  他和程旭远一起在香江住了一段时日,处的关系非常不错,更何况程旭远不要任何代价借给他钱,这些他都记在心中。

  “我还年轻,跑过去的话,会有人不高兴的。”程旭远笑着道:“还不如躲在角落里,填饱肚子呢!”

  王经理拍了一下程旭远的肩膀道:“有人不高兴就让他们不高兴。”

  “你有这个实力!”

  “老弟,我给你打赌,等一下肯定会有人想起你。”

  程旭远刚刚要给王经理回应,就见小冯跑了过来。

  “程先生,您怎么在这儿呆着呢,刚刚肖老先生说起你,上面请你过去呢!”

  和小冯的关系也不错,程旭远自然不能让小冯为难,虽然他心中,对于这种情形并不是太喜欢,还是走了过去。

  “哈哈哈,程旭远,你这次可是给咱们这次交流争脸了。”一个被孟德志等人簇拥着的老者,笑呵呵的道:“倒背明史,了不起啊!”

  “我看到《大公报》的报道时,都给你捏了一把汗。”

  程旭远赶忙谦虚道:“倒背明史不敢当,我也就是明史看多了,所以熟悉了一点而已。”

  “倒背是真的不行。”

  看着谦虚的程旭远,那老者哈哈笑道:“旭远,你年纪轻轻就取得这样的成就,本身就了不起。”

  “不过我更欣赏的,还是你谦虚的态度。”

  “小伙子,戒骄戒躁,希望你以后,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

  此时,几乎在场众人的目光,都在程旭远的身上。

  大部分人的目光中,都带着佩服,也有一些人神情中还有嫉妒。

  这里面,神色最复杂的,就是沈云良。

  他的职位,让他能够参加这次的聚会,但是他只能在边上和熟悉的人闲聊。

  和光芒万丈的程旭远相比,现而今的他,也就是一个配角儿而已。

  “云良,这小伙子可不得了。”

  “不但写的东西厉害,而且还能够倒背明史。”

  “听说啊,他写的历史方面的书在香江非常受欢迎,人家都争着抢着给他送稿费。”

  一个和沈云良熟悉的中年男子,感慨道。

  沈云良虽然不愿意谈这件事情,但是老朋友说了,他也只能附和道:“是啊,比咱们强多了。”

  来人笑着道:“我听说,程旭远还是燕京大学的学生,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啊!”

  “刚刚老吴他们几个,还在说谁家的闺女没有出嫁,如果找这么一个女婿,就真的享福了。”

  看着老朋友那带着笑意的脸,沈云良心中暗自叹息。

  老朋友以往一直在湘江那边工作,这是刚刚回来。

  对于自己家和程旭远之间的事情,是没有听说过。

  他说的这些话,那都是一时感慨,自己还不能给他放在心上。

  所以他道:“老冯,我听说过一段时间,还有一个交流团要过来,回头咱们还要商议一下接待的事情。”

  他这是岔开话题,希望老冯不要说这件事情了。

  不过老冯并没有听说,而是一挥手道:“老沈,工作的事情,明天咱们办公室谈吧。”

  “要我说,老吴他们就有点痴人说梦,他们的闺女我见过,和人家程旭远比,有点不般配。”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到什么道:“对了,咱家小侄女不是在燕京大学上学吗?我觉得啊,这说不定还是一桩良缘呢!”

  “要不,我帮忙介绍一下?”

  沈云良的脸都有点黑了,他实在是不想和朋友翻脸,但是这家伙说的话,他实在是有点忍受不了了!

  你给我小女儿介绍啥?

  “谢谢老冯,孩子的事情,让他们自己处理吧,我还有事情。”

  说话间,沈云良扭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看着离去的沈云良,老冯摸了摸脑袋道:“这是咋了,好像还生气了。”

  “程旭远这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女婿,我说错什么了?他这有什么生气的,这个老沈啊,真是不识好人心哪!”

  对于老朋友的埋怨,沈云良自然挺听不到,不过他的心中,此时却很是有点不爽利。

  不过老朋友的一句话,他觉得还是有几分道理的:这样的女婿,的确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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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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