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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七七,开局跟女知青回城- 第二百二十二章 妈,我怕追不上程旭远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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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玉晴有点晕晕乎乎的回到了家。

  母亲孟繁锦正在厨房忙活,父亲则不在家。

  对于这样的情形,方玉晴早已经习惯了。

  毕竟父亲方耕升工作忙,她小时候,方耕升就很少在家。

  “电视买的怎么样?”看着女儿随意的坐在沙发上,一副很累的样子,孟繁锦宠溺的走过去,揽住方玉晴的肩头道。

  “买的很顺利。”方玉晴笑着道:“彩色电视就是好看!”

  孟繁锦看了一眼自家的熊猫牌黑白电视机,笑了笑道:“有电视看就不错了,也就是你姐两口子,穷讲究!两口子都是挣一个恨不得仨的主儿!”

  “对了,电视了多少钱?”

  方玉晴道:“一千五百多。”

  听到这个数字,孟繁锦又忍不住骂了一句大女儿。

  虽然方耕升工资高,但是夫妻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一年也存不下这么多钱。

  听着母亲埋怨姐姐,方玉晴有点不想说话了。

  “怎么,也想买台彩电?”

  看小女儿的样子,孟繁锦忍不住问道。

  方玉晴摇了摇头。

  “那怎么不高兴啊?”孟繁锦突然道:“和小程吵架了?”

  说到和程旭远吵架这几个字,孟繁锦心里莫名的咯噔了一下。

  对于女儿和小程的关系,作为母亲,她心情有点复杂。

  看着母亲关切的模样,方玉晴忍不住道:“妈,你想哪儿去了!”

  “他对我一直都很好,我怎么可能和他吵架!”

  “不是吵架,那你怎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这是怎么了?”

  听到母亲这话,方玉晴突然有点难过,忍不住把头埋进母亲的怀里道:“妈,我突然觉得,他太优秀了,我说的是各方面!我有点跟不上他的步伐。”

  “啥意思?程旭远,他嫌弃伱了?”

  如果自己的女儿突然惊醒,不再和程旭远这个有妇之夫纠缠下去,孟繁锦虽然觉得可惜了小程这样的人,却也会举双手赞同。

  可是现在,女儿这话是什么意思!

  配不上程旭远,这怎么可能?

  自己的女儿不但漂亮,而且性格也好,怎么会配不上他程旭远?更何况,论家世、论条件,难道,晴儿不是程旭远这种农村出身的苦孩子,找对象的最佳人选?

  这不是开玩笑吗!

  “没有,我就是觉得自己有点笨。”方玉晴抱着妈妈的手臂道。

  “到底发生了啥事儿啊?你给妈说说,要不然的话,我就去找你姐,让你姐给我说一下。”孟繁锦郑重的道。

  方玉晴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不愿意让母亲去找姐姐。

  毕竟,姐姐这张嘴,还不知道说出什么来呢!

  “妈,小程准备买房,就是买园村那边华侨公寓的房子。”方玉晴终于开口了。

  对于园村华侨公寓的房子,孟繁锦是见过的。

  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不如他们现在住的地方,毕竟他们是别墅,但是论起舒适度,那里却是更胜一筹。

  孟繁锦曾经在参观过那里的房子之后,就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自己在那边有套房子该多好,可惜只能想想。

  毕竟那里的房子,当时只卖给华侨。

  “他有资格买那里的房子吗?”孟繁锦迟疑了一下,不解的问道。

  方玉晴道:“妈,我听姐夫说,现在对于那里的限制,已经放松了。”

  “只要有钱,就能买。”

  孟繁锦轻轻的点了点头道:“那房子需要多少钱?”

  方玉晴道:“妈,我听我姐夫说,应该要一万多块钱。”

  “程旭远他准备买一套那边的房子。”

  一万多块钱!

  听到这个数字,孟繁锦一下子抬起了头。

  他们两口子工资不低,现在存款距离一万元,还差的多。

  可是,程旭远竟然要买一万多块钱的房子,他疯了。

  他不是有房子吗?

  “他……他不是有房子吗?”孟繁锦问道。

  “他觉得文协的筒子楼太嘈杂,影响他写作,而且,他觉得挣钱就是用来的,买套房子正好,也算物尽其用。”

  听着方玉晴的回答,孟繁锦道:“小程,他有这多钱吗?”

  “现在没有,不过他现在存的稿费,已经四千多了,但是我姐夫说,他也就是三四个月的时间,就能挣到一万多。”

  “妈,旭远他一年不到,就能挣这么多钱,和他比,我差的实在是太远了!除了读书,我好像啥都不会干!”

  看着一副患得患失的女儿,孟繁锦在感慨程旭远挣钱真快的同时,心中也升起了一丝爱怜。

  “宝贝,我跟你说,你大可不必这样想。这人嘛,都是既有所长,也有所短。”

  “比如说,写作是程旭远的特长,但是你也有小程不具备的优点哪!”

  “比如你性格柔和,待人热情,而且学习非常好……”

  让一位母亲列举亲生女儿的优点,还是非常快的,也就是一会儿功夫,孟繁锦就列举出了方玉晴一大堆的优点。

  听了妈妈暖心的安抚,方玉晴的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

  “妈,谢谢您的鼓励,我知道以后该怎么做了。”方玉晴拉着孟繁锦的手,笑着说道。看着重新恢复了开朗的方玉晴,孟繁锦松了一口气。

  不过程旭远要买房子这件事情,还是让她震惊不已。

  这个让她不情不愿的准女婿,居然靠着写作挣了这么多的钱!

  买华侨公寓的房子,他还真是够敢想的。

  以至于晚上,在方耕升回来之后,她忍不住将这件事情讲给了方耕升道:“老方,你说咱们晴儿跟着程旭远会幸福吗?”

  方耕升本来正在看资料,此时听到孟繁锦的话,他沉吟了一下道:“这小子,不好评价。跟了他是不是幸福,那得看看你对幸福的定义了!”

  “如果按照晴儿的性子,程旭远就算一文不名,当一名普通的作家,住在他分到的筒子楼里,可能也会觉得非常幸福。”

  “但是油盐酱醋的日子,却会让晴儿在生活中遭受不少磨炼。”

  “而现在的程旭远,却能让你女儿心甘情愿的嫁过去之外,还不用受到大多数家庭繁琐事的困扰。”

  “比如经济方面,比如居住条件,比如……”

  听着方耕升的分析,孟繁锦心中松了一口气。

  实际上,方耕升说的这些,她都已经想过了,可是这些从老头子的嘴里说出来,还是更有踏实感。

  “这么说,你对小程还挺满意的?”孟繁锦问出了自己关心的另一个问题。

  方耕升道:“他除了没有离婚之外,其他的我都挺满意。”

  “你啥时候和你哥说说,让程旭远离婚吧。”

  “我看现在离婚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

  孟繁锦道:“行,我知道了。”

  “可是这事也不是我哥能决定的,哎!”

  就在夫妻两个人还沉浸在程旭远要买房子的震惊中时,程旭远正在自己家中,和牛万嘉喝酒。

  本来按照牛万嘉两口子的准备,是在他们家里喝。

  不过程旭远觉得,自己和牛万嘉一旦喝多了,就会耽误楚月琴和家里两个孩子的休息,所以他决定在自己家里喝。

  毕竟他老哥一个,就算喝多了,也不会打搅到别人。

  最终,胳膊拗不过大腿的牛万嘉,只能和程旭远来到程旭远家喝酒。

  坐在程旭远那不大的小桌前,牛万嘉端着杯子道:“小程,说好的我请客,结果破费的还是你。”

  这句话,牛万嘉可不是乱说。

  桌子上的四道菜,除了辣椒炒肉和蒜苗炒鸡蛋是楚月琴做的之外,剩下的烧鸡和生米,都是程旭远带过来的。

  至于桌子上的通州老窖,那更是程旭远专门带来的好酒。

  “哥啊,你这样说就见外了,咱哥俩儿喝酒,谁请客不一样啊!”

  说到这里,程旭远和牛万嘉碰了一杯道:“哥,我从搬过来就经常麻烦你,你再客气,就是不想让我麻烦了,堵我的嘴呢。”

  牛万嘉端起酒杯将杯子中的酒喝下去,这才笑着道:“小程,今儿中午我去了你嫂子娘家吃饭。”

  “你不知道,一大家子对我热情的不得了。”

  “嘿嘿,都说我给家里解决了大难题。”

  程旭远听着牛万嘉描述的情形,笑着道:“哥,我别的能力没有,就是写书挣点港币。”

  “你以后有需要,尽管和我说。”

  随着程旭远的话,新买来的电风扇朝着两个人吹来,房屋中本来有些闷热的空气,顿时清爽了很多。

  两个人说话间,话题就转移到了写作上。

  牛万嘉笑着道:“小程,我这写东西,恐怕是不行了,但是当个编辑,我觉得自己还是合格的。”

  “以后呢,你也多写点评论文章,多参加一些活动,这对你有好处的。”

  程旭远知道牛万嘉说的,是为自己好。

  毕竟轿子人人抬,他对于这方面,虽然不积极,却也不排斥。

  当下笑着道:“哥,我听你的,有什么事儿,牛哥你可要记得指点我啊!”

  牛万嘉笑眯眯的道:“小程,这一点你尽管放心,有我这个当老哥的在,绝对不让你吃亏。”

  两个人说说笑笑,一瓶酒已经喝光了。

  要不是楚月琴拉着,程旭远都怀疑两个人会继续喝第二瓶。

  将牛万嘉送走,程旭远就开始在旋转的风扇中,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因为学校已经放假,所以不用回学校的程旭远,一觉就睡到了上午八点多,虽然有风扇一直吹着,但是程旭远的身上,依旧被汗渍所充斥。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程旭远就准备吃点东西。

  可是还没有等他出门,就有人开始咣咣敲门。

  程旭远打开门,就看到两个人并肩站在门外。

  站在左边的是冯老二,而右边那位,则是侯时茂。

  这两个人一个严肃一个滑稽,走在一起,很是有一种让人忍俊不禁的感觉。

  程旭远一边将脸盆放下,一边笑着道:“你们两位怎么有空,一大早就大驾光临我这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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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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