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 “大丰收”
北角村外,有一处小山坡,山坡三面绿树成荫,一面朝水。
周重天用自己仅有的风水知识,给幺五找了个算是山清水秀的地界安葬。
石板墓碑上,从左到右竖写着:【幺五】【北角村守村人之墓】
原本在底下,还应该刻下“亲属子女”的名字。
但幺五是孤儿,他爹娘的姓名早已经没有人记得了,所以他就索性将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
在名字前头,加上了“兄弟”二字!
墓前,摆着琳琅满目的吃食。
最靠近墓碑的,是糕点蜜饯,瓜果点心。
往外,则是一盘烧鸡,一盘烧鸭和一尾鲤鱼。
再往外,便是两坛足有二十来斤的佳酿。
两坛酒都被打开了,周重天喝着右边的那一坛酒,笑道:“兄弟,这酒可贵啊,花了我不老少的银子嘞!”
“今儿个咱可要开怀畅饮呐!”
咕咚咕咚的仰脖灌了一大口酒,周重天眯着醉眼,正打算抓把摆在一旁的花生米来吃,就瞧见了墓前蹲着一道高大身影,正抓着烧鸡在那里使劲儿的闻。
“好小子!老子还在这呢!”
“你他娘来供菜都偷吃,不怕遭雷劈啊!”
大骂了一句,周重天撸起袖子就想将人驱走,谁知那人转过身来,对着他笑道:“周兄弟,谢谢你的酒菜啊!”
“艹!”酒意荡然无存的周重天连连倒退了几步,一把搭在了腰间的长刀之上,厉声道:“哪儿来的小鬼,还敢装成我兄弟的样子?”
见状,幺五赶忙摆了摆手:“嘿嘿!周兄弟你别怕啊!我真是幺五,我死了...又活了......不对,我不是活了,是成了地仙!”
“地仙?”周重天眯了眯眼睛,仔细打量了一番幺五的神情,继续道:“那你说说,咱两第一次见面,是在哪儿?”
“茅房!”
“那我见到你的时候,你在做甚?”
“给我的粪叉上点大粪!”
“这......”周重天神色一滞:“兄弟,你真成什么地仙了?那不是你们守村人的别称吗?”
幺五席地而坐,笑道:“我那天死了之后,就感觉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就像是飘在水上一样。”
“我本来还想回去找你嘞,谁曾想,我往哪儿走都是黑的,怎么走也走不出去......”
“这走了七八百圈儿啊,忽然就看到了一个白衣先生。”
“他跟俺说,说俺有什么红色的心,问我愿不愿意做个地仙,继续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地仙是什么东西咱不知道啊,但听到还能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那咱又不傻,肯定甩着脑袋就答应了。”
“白衣先生......”周重天呢喃了一句,随即发问道:“是顾先生!”
闻言,幺五摇了摇头道:“顾先生?俺不知道他姓什么嘞,他说完就走了,然后我就感觉身子暖洋洋的,好像睡着了......”
“前不久刚醒过来,就瞧见你在给我上坟,我刚想跟你打招呼,就被一老一小,还有一头驴给招过去帮忙了......”
老,小,驴?
这说得不会是刘风和驴爷他们吧?
没有多想,周重天赶忙队上前,对着幺五招手道:“来,你跟我一道,给先生道声谢!”
“你这可是受了天大的仙缘!”
“哦哦哦!”幺五颔首道:“咋拜啊?”
“跟我做。”说话间,周重天对着空旷处,深深一揖:“多谢顾先生,救我兄弟!”
幺五学样道:“多谢顾先生,救我兄弟!”
“屁话!他那是救......”一言至此,周重天忽的愣住,随即大笑道:“你说得也没错!”
......
耳畔接二连三的响起道谢声,顾宁安瞧着掌心间如雨后春笋般,接二连三冒出来的红尘气,亦是不由得有些讶异。
周重天、幺五、冯薇、乔敏、黄皮子、驴爷、刘风、玉灵花魁,这八人,共氤氲出了八道红尘气。
要说这红尘气的衍生条件,也是颇为古怪。
驴爷几乎同顾宁安没有什么交集,唯一见过的一面啊,就是驴爷瞧见了顾宁安一剑劈开阴霾,顺便剁下了“恶蛟”的头。
如此之下,还会有红尘气浮现,也是让顾宁安意想不到的。
“三十三道了,差不多了啊......”自语了一声,顾宁安掌心一番,红尘气尽数隐去。
他拿起面前的酒壶,晃了晃,发现里头没酒了,便是对着不远处的小二笑道:“劳烦添一壶酒水。”
“来嘞!”店小二热情的迎了上来,很快的将酒壶拿走后,又重新打了一壶酒水送了回来。
这店小二在打酒的时候,还特地面朝着顾宁安,似乎想让其看清,他没有朝酒水中“加料”。
之所以有这种举动,一来是因为,这家名为“常好客”的客栈,是单独开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商道边上的。
大戊这世道本就乱,几乎所有人都怕这遇上黑店,因此这无论是上酒还是上菜,都会先有一个店小二试菜试酒,而且这酒水和菜都是由客人亲自拿着一副公筷来夹的。
“多谢,不用试酒了。”顾宁安摆了摆手道。
闻言,店小二的脸上闪过一抹错愕,愣了半晌,他才是点头笑着离开。
在他转身的时候,顾宁安明显可以瞧见,那店小二转身时,短衫掀起的瞬间,露出了一截刀刃。
很显然,在这荒郊野地的开客栈,客栈内的伙计自然是做足了有人闹事的准备......
此刻正是春夏交汇,雨水繁多的闷热时节,这一入了夜,那闷热之感就更加令人难耐。
客栈的大堂内,客人不少,大多都是商贩,江湖客的打扮。
他们的穿着打扮都以轻便为主,因此这放眼望去,就是清一色的短衣麻衫。
因此,着一袭白衣的长袍的顾宁安一人独饮,就显得格外扎眼。
回回有人走进客栈正堂,那都要在他的身上多打量他一阵,才会挪开视线。
对此,顾宁安自是也不多在意,只是自顾自的饮酒。
这一壶酒又喝了一半,客栈内又走进来一位客人。
此人留着板寸,约莫十七八岁,着短衫短裤,一对丹凤眼中透着机敏。
只见其四处张望了一阵,如同大多数人一般,将视线“着重”落到了顾宁安的身上。
可与先前之人不同的是,他没有看过就自己找个位置坐下,而是径直朝着顾宁安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