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7章 庭审:没有证据你反驳什么?
第408章庭审:没有证据你反驳什么?北省,省高院。这一次,有关于林万家的二审,是由省高院进行审理的。因为一审的法院在临水市中院进行审理。进行上诉的话,就需要向上一级法院进行上诉。这个案子在一审时进行的是非公开庭审。也就是说,不对外进行公开。但是根据苏白的调查和了解,这个案件本身就有着非常大的问题。如果不进行公开.…那么在内部的处理和矛盾上会很难继续进行。就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不进行公开审理。那么如果涉嫌在庭审上进行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怎么办?进行监察举报,还是借助舆论的影响力来扩大事态?以上两点,无论是从哪一个方面来讲。后续的处理都是非常麻烦的,并且有一定几率实施不成功。所以不如直接进行公开审理。最关键的是,进行公开审理,有个最有利的情况。那就是接受公众的监督,无论判有罪还是无罪,亦或者是判决什么其他情景。那么在公众的监督下,都会合规合法合理。极少会出现其他的情况。所以在上诉期间,苏白提出的要求中,就有着公开审理。最终,在法院通知各方时,表明本案也是进行的公开审理。等候室内,在苏白被工作人员带进庭审场后。没多久的时间,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进入到了庭审当中。在核实完人员信息后,本次庭审也正式进入到了开庭当中。由于有一审的先前判罚,所以这一次在庭审上二审审判长洪江涛。对于这个案件,归纳的是倾向于二审判罚,维持一审原判。另外.…不仅如此。在这个案子开庭前,洪江涛还受到了暗示,说这个案子尽量维持一审原判。对此,洪江涛记在了心里。…不过这一次,除了有合议庭之外,还有一个“审判员”。那就是伴随着,由苏白申请的人民陪审员——李江。司法部要求,在一些案件重大的案件当中,可以申请人民陪审员。这一次李江是作为人民陪审员进行的出庭。据李江所知,这还是在陪审制度落地后。不知道是不是第一次申请的人民陪审。但是是庭审实际上的,第一次有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案件。所以.…北省司法对此也比较重视,安排了他参与进庭审当中。庭审场上。涉及到的各方当事人的心理都不太一样,但是关于本次庭审仍然在继续。审判台席位,洪江涛作为审判长,敲响法锤,开始了庭审流程:“本次庭审为上诉人林万家不服从一审判决,控告其杀害女友刘小雪,提出上诉。”“现在开始进行质证流程。”“接下来有几个问题需要对上诉人林万家,提出询问,请上诉人做好准备。”洪江涛在询问之前,先对林万家进行了一个大致的提醒。上诉人席位上,林万家双手戴着手铐,点了点头:“好的审判长。”“好。”洪江涛继续询问:“本案当中,你是作为杀害刘小雪的犯罪嫌疑人。”“根据调查和证据显示,你的犯罪动机是,因为你与刘小雪分手,怀恨在心,产生的杀人意愿是吗?”“不是的,审判长。”“我没有因为与刘小雪分手,怀恨在心,产生的杀人意愿。”“我也没有杀人意愿。”“刘小雪是我女朋友,我们俩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我怎么可能会杀害她?”“这在我看来完全不对。”“我根本就没有杀害刘小雪,我在当天也没有见到刘小雪。”“审判长,我是冤枉的!”林万家在庭审上大声的诉说着自己是冤枉的。对此.…洪江涛点点头开口:“从这场庭审上来讲。”“伱是有着所有的犯罪嫌疑,以及有着确凿的证据来证实你是犯罪嫌疑人的。”“你说你是冤枉的,你能不能拿出实质性的证据来证明你是冤枉的?”林万家犹豫过后才开口:“不能,我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既然暂时不能证明你是冤枉的,那么还请你尽量的能够配合庭审。”“如果你真的是冤枉的,那么庭审也会还你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听到审判长的这些话,林万家心情平静了下来:“好的审判长。”“我配合。”面对林万家的配合,洪江涛继续开口询问:“你说你没有杀人动机.…”“在这里,我想问你,刘小雪既然不是你杀的,那么为什么杀人凶器,水果短刀会出现在你的宿舍柜内?”林万家回答:“我不知道,我真的不清楚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宿舍柜内。”“我都没有用过这种水果短刀,我怀疑这是其他人对我的栽赃陷害。”洪江涛追问:“你怀疑这是其他人对你的栽赃陷害,那么你有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吗?”“没有。”林万家摇了摇头。对于所有的控告,他都没有任何的证据能表明自己的清白。所以此时,在林万家的心里面是非常的绝望的。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洗清自己的嫌疑。“既然你没有证据来证明,那么你为什么判断这是其他人对你的栽赃陷害?”“因为我真的没有做过!”听到林万家这样的回答,洪江涛没有继续就着这个问题询问下去。因为这个问题继续询问,林万家的回答,还是他没有犯罪行为,可是又拿不出实际性的证据。没有,继续询问下去的必要。“好的,那现在请你详细的描述一下,有关于当时的经过吧。”“还有当时你做这些的想法。”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林万家开口:“好的,审判长。”“当时我所了解的经过,就是我当时和受害人,也就是刘小雪闹矛盾了。”“我给她发消息约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当时在那个时间点的时候,我提前半个小时过去了,等到了那个时间,我没有等到她人就回去了。”“剩下的我什么都不知道了,我直接走了,后来再听到她的消息,就是她遇害了。”“审判长,这就是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按照你说的,没有等到受害人就回去了,你去哪里了?”“你是回宿舍了,还是去什么其他地方了,有没有人能够证明?”洪江涛整理着林万家的说法,继续询问。“我们两个约定的时间是在晚上九点半,学校行政大楼后面的树林里面。当时我等到九点半的时候,学校行政大楼的灯都关了,而且当时已经没什么人了。该下课都已经下课了。因为当时刚分手嘛,她没有来,她也没有回我消息,我给她发了好多消息。我以为当时她不过来了,所以就去操场上溜达了一圈。”“缓解一下情绪。”“你到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多长时间?”面对这个问题,林万家犹豫了数秒:“大概一个小时左右。”“能不能具体一下时间?”“具体时间我不是太确定。”“可是根据具体的证据上来看,你和刘小雪约定的时间在晚上九点半。”“你说你在操场上缓解情绪,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回宿舍的时间理应在十点半左右。”“但是那一天,根据宿舍阿姨的表述,你回去的时间在将近凌晨12点。”“据你所描述的缓解情绪的时间相差一个半小时。”“在这一个半小时中,你做什么了?”洪江涛紧盯着上诉人席位,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这涉及到了有没有作案时间。林万家一直在陈述,自己是冤枉的,可是拿不出实际的证据来证明他是冤枉。并且他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动机,还有主要的凶器证物。林万家表述自己没有杀人,可是这些犯罪嫌疑全都指向了他。而他又没有任何的证据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行为。虽然在林万家的陈述当中,他拒不认罪。可是按照现在的条件判他有罪,有问题吗?没有问题!林万家继续陈述:“我将近凌晨12点才回去,是因为我当时绕了操场缓解情绪,然后又到学校周围走了走。”“没有注意时间。”“可是你刚才为什么不陈述出来?”“因为审判长你没有问。”洪江涛:.…“根据一般的法律情景,即使我没有问这个问题,可是你为了洗清自身的嫌疑,不应该进行陈述吗?”“对于证据以及结合着相关的情景。刘小雪和宿舍的人说了,要见你,然后离开了宿舍离开宿舍的时间在9点15分左右,在十五分钟的时间完全可以到达你所说的那个地点。可是你却陈述并没有见到刘小雪。从九点半到12点将近,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你在这个时间段内完全有着作案的时间。”“对此,你能不能够进行有效的反驳?”“或者说你能不能有客观的事实依据,有人证来证明你的清白?”林万家表情有些着急。他没有杀人,可是他的确拿不出什么客观的事实依据来证明他的清白。望着林万家的脸,洪江涛开口:“上诉人不要讲别的,只需要回答有或者是没有就好了。”听到这话,林万家只能无奈陈述:“没有。”“嗯!”洪江涛点了点头,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根据现在的提问,洪江涛基本确认了林万家的犯罪事实。即使林万家一直在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也基本确认了犯罪事实。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根据对于林万家的提问,可以明显的看出来。林万家拿不出来任何的证据来反驳客观的事实和正常的法定情景。这属于什么情况?按照一定的特殊情况来的话,这属于拒不认罪。说白了.…从事实的客观角度来讲,依照现有的证据。洪江涛看不出来任何不是林万家犯罪的情况。而坐在上诉人委托律师席位的苏白,也明显观察到了审判长的想法。其实这一点.…不能怪审判长有这种想法。因为审判长是依照相关的证据来的。在这种询问的情况下,林万家不能出示任何摆脱自身嫌疑的证据。很容易会造成,他就是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而此时,审判长也问出了关键的问题:“上诉人。”“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你说你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但根据现有的,具有客观事实的证据,对你进行询问。”“对于这些问题,你为什么一个都回答不上来,或者说在这些所有的问题当中,为什么没有一个能够摆脱你犯罪嫌疑的陈述?”林万家有些着急,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可是他真的不清楚!林万家想说些什么,但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述这些内容。没有等到林万家的回复,坐在审判长席位的洪江涛,敲响法槌。示意在质证方面已经整理完毕,要求检方开始陈述控诉书。听到进入下一个庭审流程。苏白深吸口气,根据目前的情况来讲。林万家所面对的情景非常的不好。这个案件,基本上可以算是一桩栽赃陷害案。因为有着客观的事实来证明林万家有罪。不属于缺少证据链或者是其他情况。而林万家属于什么?林万家属于完全没有证据来证实,自己的清白和无辜。所以,在进行质证环节过后。最需要的就是在答辩环节,能够依照有力的答辩或者是证据来证明林万家的无辜。“接下来,才是关键!”苏白默念。…PS:求求月票~手机版:『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