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最高检抗诉,指定高院开庭
第369章最高检抗诉,指定高院开庭在刑事案件中,所有的控告都要依据证据。就像是徐兴旺这个案件所面临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当初控告,王芳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基本上没有留出太大的把柄。或者说,放到现在去进行追溯,很难追溯。为什么这么说?第一:王芳程序违规进行审理,按照徐兴旺的说法是采用了逼迫行为。可是怎么逼迫的?有证据能够证明是逼迫的吗?你说你挨打了,或者是站了三天没有睡觉。有证据吗?证据在哪里?你拿不出证据,说伱挨打了,或者是站着三天没有睡觉。那么你凭什么要去控告人家,你是被逼迫的?所有的判定都是需要依照着证据!没有证据,那就是空口无凭,尤其是20多年前的案子。毕竟时间线已经过去了那么久,很多线索都已经中断。很难去进行相关的认证。苏白特意上网查看过,20多年前王芳也才不到30岁。像这种情况,除了徐兴旺的口供,还能有什么?所以说,这个案子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多,涉及到的情况也比较复杂。单从申请再审方面,就有不小的难度。依靠新的证据进行上诉,这新的证据必须要从整个案件的所有经过来进行出发。办公室内。苏白再次整理了卷宗中的整个信息,并且多次询问徐兴旺关于这个案子的相关具体细节。经过好几天的时间。苏白整理出了这个案子中改判的主要新证据。呼.…在发现了新证据以后,苏白长呼口气,揉了揉眉心。这个案子.…不同于以往的冤假错案。以往的冤假错案都具有明显的缺失证据问题。可是这个案子不知道是不是王芳当年特意将整个线索流程全部抹平,亦或者是进行了掩盖。从而导致想要寻找新的主要证据,有很大的难度。不过现在总算是找到上诉的依据了。徐兴旺这个案子在当初经历过一审和二审,并且过了20多年。想要再次申请上诉,进行改判,现在只能向最高检申请抗诉,重审。在整理好相关的材料和新的事实依据后。苏白向最高检提出了申请抗诉的请求。这个案件虽然过了20多年。但是相关的卷宗资料以及其他事项还是保留比较完整的。按照苏白的估算,最高检会在一个月内对于本案做出相关的判定。决定是否提起抗诉。一个月的时间,并不算长。很快,一个月的时间过去,最高检也在期间,对于徐兴旺这个案件做出了回复。最高检认为,苏白提交的新的证据,在本案当中,为有效证据。也就是说,最高检认为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徐兴旺在本次案件当中入室抢劫杀人。基于这一点.…最高检认为本案应当予以重审。于是将本案驳回江都高院进行重新审理。江都高院对于这个案件也很快展开了相应的调查。并且准备依照现有情况,准备对于该案进行重新审理。这整个过程虽然说不是太复杂,但是每一项流程的进展都非常的缓慢。因为要反复的进行核对,确保没有其他情况。所以从苏白接取这个案子到进行重审,经过了将近三个月的时间。在得知重审的时候,苏白第一时间将这个情况告诉了徐兴旺。徐兴旺在得知消息后,整个人都非常的高兴。毕竟坐了20多年的牢,现在终于有机会能够伸张自己的冤屈了!江都高院在调查完后。也很快对于本次案件中的相关细节问题进行了整理,并通知了各方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与此同时。王芳家里。王芳也接到了这次案件开庭的通知,是有人告诉她的。不过.…说实话,王芳处理的案件不少。23年前关于徐兴旺的这个案子,她还真清晰的记得!因为这个案子在当年江都所引发的争吵声不断,并且,由于媒体的故意传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上面对于这个案子非常的重视。可是却没有任何的破案关键判定信息。于是让她从别的刑侦人员手中接过了这个案子。经过了对于这个案子的事实调查。很快她就确认了入室抢劫案的凶手就是徐兴旺。并且让徐兴旺进行了认罪认罚。为什么她能记得这么清?因为就是这个案子让她得到了领导的肯定,才有了现在的位置。不过.…怎么说呢,在当时,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徐兴旺。在她看来,徐兴旺的嘴非常的硬,不提供一点的口供。上面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她想要立功,肯定要使用点其他行为。当然,最后也成功了,成功的让徐兴旺认罪认罚。目前来看,可能在20多年前,她对这个案子的审查审理的确有一定的问题。存在着可能不符合事实,并且让徐兴旺冤坐了20多年监禁的情况。对于这一点儿,王芳表情平静。最高检决定抗诉,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那么就说明有新的证据让徐兴旺能够进行翻案。翻案的确是会对她有一定的影响,但是也只会在口碑上造成一定的影响。至于其他.…其他的问题不大。想到这里,王芳没有再继续想下去。…而另一边,江都高院方面也对徐兴旺的20多年前的这一案件正式开启了审理。庭审场上。作为本次审理该案件的审判长林远峰,在得知了最高检对于该案件抗诉。要求江都方面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的时候,就已经调查了该案件的相关情况。20多年前的案子,说实话在很多方面,难以进行取证。这也就导致了法院在审理冤案错案的时候。虽然说最高检进行了抗诉,可是高院依旧需要依照着事实依据进行判定。毕竟.…法检是两个部门,行使着不同的责任问题。敲响法锤,林远峰将目光看向苏白:“本案案由。”“上诉方认为在针对23年前徐兴旺入室抢劫杀人一案,存在错判。”“经最高检审核,由本院江都高院对于本案进行重新审理。”“现请上诉方陈述上诉事实依据。”“好的审判长。”苏白点了点头,继续开口:“上诉方陈述依据如下:”“在本案当中,二十三年前针对徐兴旺入室抢劫案,认定的主要证据链有以下:”“第一:徐兴旺在当时捡到了被入室抢劫受害人的部分物品,作为主要的认证物证。”“当时给予徐兴旺的主要作案动机是,徐兴旺在当时没有娶妻,家庭贫困,符合入室抢劫情景。”“第二:徐兴旺的口供,认罪认罚并表示了当时的作案详细细节,与案发时的情景相符合。”“第三:大部分的犯罪嫌疑和犯罪事实都能指向了徐兴旺。”“以上三点是本案所涉及到的主要证据链。”“对于以上三点我方认为有着非常大的判定漏洞。”“第一:在当时认定当中,徐兴旺手中的赃物,属于入室抢劫得来。”“可是为什么只有部分?”“其余部分到哪里?”“并且在当时的口供当中,徐兴旺将作案的事实,以及作案的详细经过,都进行了一定的陈述。”“可以说是如实交代了一切。”“没有必要不交代剩余的赃物去向。”“因为拒不交代,只能会从重判罚。”“那么剩余的赃物为什么徐兴旺没有进行交代?”“是他不想要交代,还是因为他没有,或者说他不知道剩余的赃物在哪里?”“针对这一点,我想请审判长能够了解一下,徐兴旺目前的口供。”审判台席位上,作为审判长的林远峰点了点头:“好的。”“请上诉人陈述一下你所了解的当时的现场情况。”徐兴旺在面对着审判长的询问后,连连点头:“好好好.…”“审判长,我真的是被冤枉。”“我记得我被抓的时候,我一开始陈述的非常的清楚,我就是在路边捡到了一个金项链。”“我不知道这个金项链到底是谁的。我当时就觉得这个金项链很值钱,想着也算是当天比较走运吧。然后第二天就拿着这个金链子去金店卖钱去了,接着就被抓了。”“在一开始被抓的时候,其实也没什么,因为这个金链子就是我捡的,我也没有犯罪。”“我跟他们说的都非常清楚,也指认了我是在哪捡的这条金链子。”“原本在一开始的时候,工作人员和我说的是让我再待两天,等事实调查清楚了,就让我离开。”“但是我也没多想什么。”“但是等过了两三天,还没有让我离开,我就觉得不对劲。”“然后就听说这个案子的调查人员换人了,换成了王芳。”“紧接着,后面的调查说我有作案时间,有作案工具,并且,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犯罪嫌疑人的体型和我很像。”“指控我是犯罪嫌疑人。”“可是我只是捡了一条金链子拿去卖钱,我只做了这么多事儿。”“他们问我剩下的赃物去哪了,我压根都不知道!”“再然后王芳就说我入室杀人了,并且抢劫。”“那条金链子就是我抢劫的赃物。”“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坚决否认。”“可是,到这个时候,王芳就开始用其他方式让我交代。”“我都没有犯罪,我交代什么?”“那个金链子都是我捡来的,我都不知道我入的是谁的室,杀的是谁。”“让我交代我入室杀人的犯罪经过,我怎么交代?”“但是王芳依旧对我进行严苛的审理。”“三天没睡觉,我没有办法,我当时就觉得就算是人真的是被我杀的,也比现在强。”“我只能和王芳说,要不你告诉我,我怎么犯罪的。”“王芳就让我按照她说的推理的犯罪事实经过,让我进行做口供。”“其实我当初做口供都是我不情愿去做的,我没有办法了,我才会那样做口供。”“实际上,在指认现场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那现场到底是什么样子。”“审判长,这才是我真实的口供。”徐兴旺着急的陈述完了整个事实的经过。审判台席位上,林远峰微微点头对徐兴旺所交代的事实,进行了简单的整理。然后开口:“以上你的描述,主要是认为当初王芳在审理的时候对你有着非法程序是吗?”“是的审判长!”徐兴旺连忙点头。“那么除了你的口供之外,你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客观事实证据来认定她对你有着非法程序?”听到这话,徐兴旺摇了摇头。而上诉人席位上,苏白深吸口气。审判长这个问题还真的是问到了关键点上。这种情况口供只能作为辅助性证据。想要判定王芳或者说认为程序违法那就需要客观的事实证据。这个问题还真的很难回答!…PS:求求月票~手机版:『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