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夫人娇笑道:“真的么?你真的这么想见我?”李寻欢道:“自然是真的,像夫人这么胖的美人,到哪里才能找到第二个?”蔷薇夫人脸都气白了,孙逵却忍不住笑了起来。李寻欢道:“其实夫人得到这件金丝甲也没有用的,因为就算将夫人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她白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走向李寻欢,李寻欢居然还是安坐不动,稳如泰山。孙逵皱眉道:“金丝甲既已到手,我们还是赶快办正事去吧,何必跟他过不去?”蔷薇夫人吼道:“老娘的事,用不着你管!”李寻欢竟真的已不能动,眼睁睁地望着她。谁知她冲到李寻欢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人他的眼睛,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李寻欢也有些惊讶,忍不住问道:“你难道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李寻欢道:“但这是你自己心甘情愿的,你莫忘记,二十年前……”孙逵道:“你以为是我勾引她的,你以为我想带着她私奔?”李寻欢道:“难道不是?”孙逵叹道:“我遇见她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她是杨大胡子的老婆,所以才会跟她……”他干咳了两声,才接着道:“谁知她竟吃定了我,非跟我走不可,那时杨大胡子已带着二三十个高手来了!我不走也不行了。”李寻欢道:“至少她是真的喜欢你,否则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孙逵道:“喜欢我?嘿嘿……”他咬着牙冷笑道:“后来我才知道,我只不过是她拉到的替死鬼,原来她早就趁杨大胡子出关的时候,姘上了一个小白脸,而且有了孩子,她怕杨大胡子回来后无法交账,就卷带着些细软和那小白脸私奔了。”李寻欢道:“哦?原来其中还有这么段曲折。”孙逵道:“谁知那小白脸却又将她从杨大胡子那里偷来的珠宝偷走了一大半,她人财两空,正不知该怎么好,恰巧遇上了我这倒霉鬼。”李寻欢道:“你既然知道这件事,为何不向别人解释?”孙逵苦笑道:“这是她后来酒醉时才无心泄露的,那时生米早已煮成熟饭,我再想解释已来不及了。”李寻欢道:“她那孩子呢?”孙逵闭着嘴不说话。李寻欢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孙逵还是不说话。李寻欢道:“我反正已离死不远,你告诉我又有什么关系?”孙逵沉吟了很久,才缓缓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李寻欢道:“我又没有开酒店。”孙逵四下望了一眼,就好像生怕有人偷听似的。然后他才压低声音道:“你可知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孙逵道:“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李寻欢道:“哦?”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人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记。”李寻欢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李寻欢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李寻欢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孙逵大笑道:“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那么多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李寻欢道:“可是你在这里种种花,喝喝酒,你的对头早巳渐渐将你忘怀了,你的日子难道过得还不够舒服么?为什么还要找这些麻烦呢?”第四回美色惑人意孙逵笑道:“你懂得什么?我若能将梅花盗置之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那好处也不知有多少。”李寻欢道:“还有什么好处?”孙逵道:“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李寻欢叹道:“此人算来已该有七十左右,想不到兴趣居然还如此浓厚。”孙逵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他顿了顿接道:“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李寻欢道:“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李寻欢叹了口气,苦笑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淌这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孙逵道:“凭良心讲,我也觉得你死得很冤枉,可是又非杀了你不可。”李寻欢忽然笑了,悠然道:“凭良心讲,你觉得杀我是件很容易的事么?”孙逵的铁拳已将举起,此刻又不禁放下,瞪着李寻欢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现在……”忽然间,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一人大笑道:“凭良心讲,你看他现在像是已中了毒的样子么?”孙逵一惊,转身,厨房的小门前,不知何时已站着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惨惨、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喃喃叹着道:“一个人若想在酒徒的酒中下毒,那么无论多么愚蠢的事他只怕都能做得出来了……你说是么?”最后一句话他是问李寻欢的,李寻欢忽然发现这人竟有双最动人的眼睛,和他的脸实在太不相衬。那就像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似的。李寻欢望着这双眼睛,微笑着道:“和赌鬼赌钱时弄鬼,在酒鬼杯中—下毒,当着自己的老婆说别的女人漂亮——无论谁做了这三件事,都一定会后悔的。”青衣人冷冷道:“只可惜他们后悔时大多已来不及了!”孙逵呆呆地望着他们,忽然冲过去攫起了那只酒壶。李寻欢微笑道:“你用不着再看,酒中的确有毒,一点也不假。”孙逵嗄声道:“那么你……”李寻欢道:“酒中是否有毒,别的人也许看不出,但像我这样的酒鬼,用鼻子一嗅就知道酒味是否变了。”他笑着接道:“这也是喝酒的好处,喝酒的人都应该知道。”孙逵道:“但……但我明明看到你将那杯酒喝下去的。”李寻欢淡淡笑道:“我虽然喝了下去,但咳嗽时又全都吐出来了。”孙逵身子一震,手里的酒壶“当”地掉在地上。青衣人道:“看来他现在已觉得很后悔,但是已来不及了。”孙逵怒吼一声,吼声中已向这青衣人攻出三拳。这二十年来,他非但未将武功搁下,反而更有精进,这一拳招沉力猛,拳风虎虎,先声已夺人。任何人都可以看出,他这三拳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将一个人的脑袋打碎,却是绰绰有余。那青衣人全身都似已在拳风笼罩之下,眼看非但无法招架,简直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谁知他既未招架,也未闪避,只是轻轻一挥手。他出手明明在孙逵之后,但却不知怎地,孙逵的拳头还未沾着他衣掌,他这一掌已掴在孙逵脸上。他只不过像拍苍蝇似的轻轻掴了一掌,孙逵却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斤斗跌倒在地上。等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左边的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已被挤到旁边去了。青衣人淡淡道:“凭良心讲,你死得也实在有些冤枉,我本来并不想杀你的,可是我这只手……”孙逵没有肿的半张脸上连一丝血色都没有,每一根肌肉在扭紧着,衬着另半边脸上一堆死肉,那模样真是说不出地狰狞可怕。他剩下的一只眼睛里更充满了惊惧之色,望着青衣人的一只手,嘶声道:“你的手……你的手……”青衣人手上,戴着双暗青色的铁手套,形状看来丑恶而笨拙,但它的颜色却令人一看就不禁毛骨悚然。孙逵目中的惊惧已变为绝望,声音也越来越微弱,喃喃道:“我究竟作了什么孽,竟叫我今日还见着青魔手?……李……李探花,你是个好心人,求求你杀了我吧,快杀了我吧。”李寻欢仍坐在那里没有动,眼睛也盯在青衣人的那双手上,只不过用脚尖将那半截练子枪头拨到孙逵的手边。孙逵挣扎着拾起了它,颤声道:“谢谢你,谢谢你,我死也忘不了你的好处。”他用尽全身力气,将那练子枪头插入了自己的咽喉,白喉头溅出来的鲜血,已变为紫黑色的,就像是从阴沟里流出来的臭水。李寻欢合起眼睛,叹了口气,黯然道:“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话看来倒没有夸张。”青衣人也在望着自己的一双手,居然也叹了口气道:“别人都说挨了青魔手的人生不如死,只想越快死越好,的确没有夸张。”李寻欢目光移到他脸上,沉声道:“但阁下却并非‘青魔’伊哭。”青衣人道:“你怎知道我不是,你认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