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五日,炎奴格杀常鼎文,震惊了整个高密。大公子和二公子得到消息,召集城中豢养的顶尖武者,齐聚常府,围攻炎奴一行人。“姜军侯,我常家待你不薄,奉你为上卿,热忱款待,你杀我胞弟是何道理!”大公子质问之余,心中戚戚,眼前毕竟是荡平秃发氏的猛人啊。只见炎奴横枪走出常府,看着对自己刀兵相向的常家军,神情冷峻。“百姓也待伱常家不薄,当初常家要扩大城防,是百姓一砖一瓦,筑此坚城,打造无数堡垒。”“常家要讨伐秃发氏,又是百姓参军纳粮,打造无数兵器。”“此皆为我亲眼所见,为此才荡平秃发氏,还百姓一个安宁。”“如今妖魔横行,你们坐拥坚城,兵粮无数,竟还要以民为贡品而奉妖魔,心中只有自家安危。”“那要这坚城有何用?要你们又有何用?”炎奴的话,震荡全城,无数士人、军官哗然。就这?就因为这个,就反叛了常家?在他们看来,以炎奴和常家的关系,如今这个理由,根本就不能算作理由!“你你你……本是一贱民,得我叔父看重,给你最好的宅子,最多的奴仆,赏赐无数。”“出征秃发氏,更是将大军交托于你,付诸全部信任。”“你到底是何铁石心肠!竟为这点小事,叛我常家?你这反复无常的逆贼,暴徒!”大公子激动大骂,在他看来,这毫无道理。炎奴出身低微,常家礼贤下士,要什么都给,炎奴不感恩戴德,为常家效死,还离开了大半年。当然,他是去闯荡修行界,常家对此并没有不满,毕竟炎奴实力强大了,就是他们强大了。所以此刻归来,常鼎文等人欣喜若狂,热情款待。哪晓得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宰了。这根本就是典型的逆贼。“小事吗?”炎奴凝视着他,长枪一舞,杀入人群,闪电般就把大公子挑在枪头。他动作太快,下手毫不留情。“豪宅、奴仆、金银、兵甲……这一件件需要多少汗水,我最清楚不过了。”“我和阿翁,春天播种,夏日打铁,秋日收割,冬日修屋。”“为世家葺过城,也筑过堡,挖过沟,也通过渠。”“从过军也服过劳役,当过佃农也做过奴仆,每天还要挨几十鞭子。”“你们常家确实待我不薄,我吃过最好的饭菜,就是你常家的酒宴。住过最好的屋子,就是你常家的府邸。我生平第一次拥有侍女,也是在你常家。”“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是你常家的恩情。”“你们招揽贤良、勇武之辈,所花费的一切亦都是百姓供奉。”“这些我看在眼中,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我一定要荡平秃发氏,还他们一个太平。”“常子云将军也是这么想的,为此付出了生命,所以我本觉得常家不一样,没曾想现在你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炎奴的话,令在场很多人错愕。他们终于明白,炎奴是个怎样的怪人。常家把炎奴奉为上卿,又是豪宅,又是重用,换做别人,肯定是把这份情记在常家身上。哪曾想还有炎奴这等怪胎,把这一切记在百姓头上,直接跳过了常家,仿佛只是个中间商。黄半云都惊愕地看向炎奴,回想过往,心道原来是这样。他与炎奴一起灭了张家,当时炎奴要均田,黄半云就看出来,炎奴底层出身,看不惯百姓为奴为婢,恨不得把世家都拆了。可之后到了常家,炎奴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坦然接受了常家的款待。是炎奴变了性子?不是的,是因为常家当时在抗击胡蛮,常子云豪气干云,是真正在把百姓奉献的一切,用来打造太平生活。继而炎奴接受了,他把常家给的一切,都视为百姓为求太平的付出。所以当时无论别人怎么说,哪怕魔道在庐山洞天里的事很紧急,炎奴都嚷嚷着非得要灭了秃发氏,才肯离开。这不是因为常家的恩情,而是百姓的恩情,炎奴心里自有一本账。“你你你……”大公子被挑在枪上,鲜血直流,怒火冲冠,恨意嘶吼:“逆贼!逆贼!刻薄寡恩的逆贼!”他知道炎奴连常鼎文都杀了,自己与其关系本就不佳,定然是必死,此刻肆意大骂。炎奴面色如常,只是冷声道:“吃了百姓的饭,还要他们的命,到底是谁刻薄寡恩?”“常鼎文已入地府反省,你们也都下去陪他吧!”说罢手头一震,大公子惨叫一声,一缕真灵送入地府。二公子惊怒,突然祭出一具火红铠甲,迸发强大的罡气冲击炎奴。“嗯?”炎奴无语了,用他的烈甲攻击他?“你们不配用我的烈甲!”他留下烈甲,是为了守护城内百姓,结果常家只拿来保护自己,而牺牲百姓,完全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此刻炎奴一掌拍在烈甲上,自己丝毫无损,任由罡气冲击,完全免疫。意念微动,烈甲内的器灵顿时醒悟,喊一声主人,附着到他身上。霎时间,炎奴一身英武铠甲,披风飞舞,烈烈如火。“嘭!”烈甲自动反击,二公子倒飞而出,肝脑涂地而死。周围的武者部曲,心中惶恐。毕竟姜军侯灭亡秃发氏的威名,还是十分可怕的。传言姜军侯曾斩杀七名修士,甚至硬抗天罚,格杀踏入五元淬体的秃发王族。如今大半年过去,就算实力没有飞跃,也不是他们可以抵挡的。不过常家汇聚各方高手,收买人心的手段还是非常多,眼见两位公子被杀,依旧有许多武者忠心地杀向炎奴。他们享用的一切都是常家给的,常家又有灭亡秃发氏,为国护土的战绩,受朝廷册封,大义在身,自然要为常家效死。“逆贼,都说你率军灭了秃发氏,力敌众多修士妖魔。”“今日就让我东莱饮魔刀,试试你的枪法!”一名在四元淬体中,亦属强者的副将,拔刀就斩,刀气森森,意境浩荡,如血海波涛。“梆!”炎奴闪电般一枪,将他头颅劈碎,连带身体都烂成肉泥,甩飞出去,血溅五十步!“啊?”其余跟着一块杀上来的武者,吓得头皮发麻。太可怕了,炎奴什么能量都没用,好像只是纯粹的蛮力,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抖枪花,就把众人中最强的武者,当场格杀,这实力简直深不可测。一时间,许多武者萌生退意,可是他们已经冲杀而出,刹不住车。“撕拉!”炎奴手腕一旋,枪头环绕周身一扫,顿时众多武者如血树开花,噗噗噗,倒下一片。军队惶惶,不敢向前,许多常家高薪厚禄请来的武者,更是连连退后,缩进军队深处。“此子武道通天,力拔山岳!”“不可力敌,快放箭!放箭!”万箭齐发下,炎奴依旧什么能量都没用,纯凭肌肉力量,把黄半云家传的六妙金枪,舞得密不透风。他一人就扫荡了覆盖常府的无数支箭,随后如电光般突入大军,把那些逃窜的顶尖武者,一一格杀。“遇到强者就会退缩,反让兵卒送死,难怪你们连妖怪都不敢杀。”炎奴十分失望,这样的军队遇到顶尖强者,士气低迷,和他在古战场遇到的大秦雄师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甚至比常子云那一代的军队,都不如。只见很快,他就把躲藏的惊世武者,一一斩杀。大军顿时群龙无首,惊惧地看着炎奴,四散逃窜。一时间,城内乱成一锅粥。炎奴见状,声音响彻全城:“百姓进屋,士兵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他霸气惊人,震怖全城。可是大乱已起,军队作鸟兽散,根本不听他的。倒是百姓很听话,生怕惹祸,全都躲在家里,惶惶不安。“我来!”黄半云见炎奴说还不管用,连忙跳到高处,报明身份,想要收拢军队。可惜他官职太低,哪怕曾经带过兵,也只有一小部分认识他,回归其麾下。大多数士兵,根本不理他。“老弟,你杀了常家人,一无官身,二无大义,根本别想有人听你的。”池清叹息道。他没想到炎奴连这都不懂,常家高密,制霸青州,之前还能借常家的手掌握军队,甚至号令百姓。如今直接动手,把人宰了,还想接管高密,怎么可能?直接引起哗变,除非杀个人头滚滚,否则别想统御全城。“到底何为大义?我为民开太平,都不算吗?”炎奴咬着嘴唇。池清摇头道:“常家经营多年,不是你一两句话就能撼动。”“底层士兵和百姓都不认识你,就算和他们说什么刑天大旗,他们也不懂,百姓只懂名份。”“无名无分,没有根基,想要拉起一支席卷天下的队伍,太难太难。”“在这凡间,不是你凶威滔天就有用的,要么有世俗名望,要么就得有正统名份。”炎奴挠头,看向妙寒:“雪儿,你肯定有办法吧?”“……”妙寒哭笑不得:“你现在知道问我啦?刚才不挺有主张的吗?”炎奴低头,他觉得自己很有道理,可人家不听,只认身份。他总不能把人都砍了……百姓认可的才是大义。“雪儿,我信不过别人,你来吧,你不也是世家出身,还当了官吗?”炎奴说着又看向池清。池清胸有大志,欲创太平,为此甚至都鄙弃修仙。罗马城大乱时,就是他站出来治理的井井有条。炎奴知道,如果说推翻天道,他麾下有无数同行者。但要说打造太平,暂时还就妙寒与池清比较靠谱。“我一女流之辈……更……也罢,先换身衣服吧。”妙寒摇身一变,红装褪去,再度恢复一身男装士子衣冠。她与池清对视一眼,琢磨起来。炎奴耿直行事,留下了一个大烂摊子。他们知道炎奴想的没错,只是完全没有手段。如今直接把常家的摊子砸了,想要再整顿接管常家军,这几乎等于痴人说梦,除非进行一番大清洗。“朱公子,你可有官身?”池清询问妙寒。妙寒叹息:“有,朝廷正式任命的高密太守府秘书令史,八品。”池清嘴角一抽,这官太小了,还不如自己呢。他流落罗马之前,是西域长史府六品主簿,比妙寒不知道大了多少。妙寒说道:“事已至此,只能强行接管了。”“这需要莫大的威望,好在青州现在到处闹妖魔,炎奴,我要你尽快荡平所有妖怪,无论生死,都带回来。”“传檄各地,以儆效尤……剩下的,交给我。”炎奴见她要出手,喜不自胜:“这好办,我本就要清除这些妖怪,为民除害。”池清眉头一皱:“你打算借助除妖的声望,获得百姓认可,打造一支义军?”“是。”“这远远不够,没有任何身份名义,没有世家支持,单凭为民做事,拉起一支势力,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当初张角,也是深入民间,施符水救人,斩妖除魔十数年,方有那莫大名望。”妙寒很清楚,从无到有,没有任何根基,单从最基层拉起能开太平的队伍,不是杀些妖怪就能做到的。但若有些名份,甚至有世家支持,一切就会顺利很多。结合他们的实力,顷刻间就能踏入争霸天下的行列。她手一摊道:“那能怎么办?炎奴嫉恶如仇,常家都被灭掉,我们走不了捷径。”池清问道:“青州名义上最大的掌权者是谁?”“就是常家啊。”黄半云说道。池清摇头:“常家制霸一州,怎么可能只是个太守?我问的是名义上,谁的旗号最大?”炎奴挠头,他从不关心这个。妙寒眉头一皱,说道:“青州刺史……苟稀。”听到这个名号,炎奴瞪大眼睛,无数的记忆涌上心头。“什么?他还没死?”炎奴大喝。……:抱歉。(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