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故人
卯时,风雪已停。士兵们三三两两地走出帐篷,在周围稍微活动了一下筋骨,低声交谈着。按照军令,在军营内,不能随意走动,更不得喧哗。这个时候,睡了不过一个半时辰的陆离也睁开了眼睛,他先是用木炭、凉水简单清洁了一下牙齿,然后走出营帐。由于现在是冬天,加上天气恶劣,四周依旧一片昏暗。不过,每隔三五丈都设有火盆,隐约能闻到淡淡的香气。陆离路过时瞥了一眼,一个陶土烧成的釜架在火盆上,里面正咕嘟冒泡,士兵们用昨夜吃剩下的猪肉,熬了一锅浓稠的粥吃。看得出来,他们对此非常满足,毕竟这几年收成不好,只有在梦里才能吃上肉粥,而现在,每一顿都能见到荤腥,并且还是一天三顿。除了将官,以及少许值夜的巡查,没人知道昨夜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名死者的身份已得到确认,他是云中郡守卒,冒死突围,向外传递了一则信息。城内士气低落,匈奴人常常在半夜发动袭击,并利用飞箭传信,以重金、官位,蛊惑那些百姓、士卒打开城门,情况不容乐观,急需援军。因此,主公丁原下令,天一亮就开始急行军,务必在十二个时辰内抵达云中城。考虑到郡兵整体素质不如狼骑,且以步兵为主,这个速度确实不算慢了,要知道,当初丁原的命令是,三日之内赶赴边境,如今才过去一天而已。一时间,陆离竟然搞不清楚,这位枭雄对刺史张懿究竟怀着怎样的态度。帘帐掀开。兄长张辽跪坐在桌案旁,甲胄已穿戴整齐,此刻正在吃朝食,嘴角还黏着些许汤渍,显然吃的很急。“孟明,坐下来一起吃吧。”闻言,陆离也不客气,从食盒中取出陶碗,盛了一碗肉粥。盐味足、点缀嫩绿色的菘菜。能在行军途中,吃上一口热乎粥,陆离感觉很满足了。这个时候,张辽放下碗筷,将嘴角的汤渍抹掉,沉声叮嘱道:“孟明,每次大战主公必定冲锋在前,鼓舞士气,他的安危便交给你了。”见状,陆离停下动作,郑重地点了点头:“诺。”由于吃得太急,他的短须上也粘了些许汤渍。见状,张辽摇了摇头,不再出言打扰,默默端起碗,又给自己添了一碗粥。休整、确认行军路线、填埋痕迹、整队集合。就这样,忙到了大约辰时,天色蒙蒙亮,这支北上驰援的部队再度开拔。夜间前来慰军的五位乡老拄着鸠头拐杖,立于城头,目送他们远去。只见旷野上车骑旌旗,矛戟如林,行军队伍拉开之后,足有十数里之长,前为骑士,后为步卒。而担任左虞侯的宋宪领着六七百骑士策马扬威,走在最前方开路,身后,近千名步卒持矛前行。远望之下,烟尘弥漫,军容甚盛。……云中郡治所,正变得前所未有的明亮。数不清的火蛇从瓦缝间蹿出,疯狂地吞噬着一切,发出避里啪啦的声响,房屋接连坍塌。紧接着,大火连成一片,滚滚黑烟涌向天空。这座屹立于边境数百年的城市被大火所笼罩,地面裂开大缝,墙壁在火舌舔舐中融化。此刻,金氏戴着从刺史才能佩戴的进贤冠,腰间悬着铜官印,看着眼前即将化为火海的郡城,发出得意的笑声。与此同时。许多躲在密室、夹墙中的郡民涌出来,他们个个狼狈不堪。其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部分人衣襟上还燃着火,一边奔逃,一边发出凄厉惨叫。不少稚童因不受不住呛人的浓烟,中途脱了力,被绊倒在地上,只能呼唤着阿爷阿娘,不断痛哭流涕,直到被大火吞噬才没了声息。至于那些侥幸逃脱的百姓,心中都涌起一股复杂、难以言说的情绪。恨不得生啖了眼前这帮匈奴人,同时又渴望活下去。“男丁全……”这时,金氏想到了攻城期间死去的勇士,举起的手顿了一下,改口道:“算了,把那些没有车轮高的孩子带回部落。”“其他男丁全部杀了。”“填井。”一时间,马蹄声急。喷溅的血液在高温炙烤下,愈发腥臭,披头散发的匈奴骑兵抓起一块块残躯,扔进水井之中。很多匈奴兵并不清楚首领为何要这么做,只是执行命令罢了。而金氏也懒得解释。这是他从兵书中看来的方法,可以污染水源,传播瘟疫,给前来支援的汉军造成麻烦。“我是工匠!”“别杀我!”哀求声响起。可惜,匈奴兵听不懂汉话,只当他是在求饶,脸上露出草原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举起长矛向前一送。铛!火星四溅。一只飞箭将青铜长矛击飞。金氏的声音响起,腔调怪异,但确实是汉话:“你会什么,铸兵器,还是冶铁?”“小人是石匠。”“会什么?”“筑城,前些年修缮城墙……”惨呼声响起,一只铁箭贯穿了石匠的前胸。金氏收起机关弩,“拖去填井。”那名手持青铜长矛的匈奴兵愣了片刻,才回过神来,赶忙叉起石匠的尸体,扑通一声扔进井里。“你在想什么?”金氏转过身来,看向跪在一旁的黑衣青年。闻言,杜泉抬起头,露出一张满是血污的脸:“在下听闻单于礼遇有才能的汉人。”事实上,西汉建立伊始,就不断有汉人出塞逃亡到匈奴的记录,这些人被称作“越塞亡人”。而他们中相当一部分深受单于的重用,甚至成为匈奴统治阶级中的一员,如马邑之谋中被俘的雁门尉史,被封为天王,李陵投降后被封为右校王。“没错,但我们不需要只会修缮城墙的石匠。”金氏摆弄着手中的机关弩,“另外,单于算什么?他是一头没了牙的狼,不,犬。”语气中透着森然。闻言,杜泉谦恭地匍匐在地上。【三国志:汉灵帝中平五年三月,休屠各胡攻杀张懿,与南匈奴左部胡合兵,杀南匈奴单于羌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