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到底是谁?!
时间就这样流逝,转眼间就来到了官司展开的次日。因为全国各地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太多了,所以大理寺办事效率也是很高,自接收官司后不到三日就正式开庭了。此时这场官司的现场人流密集,将不大的大厅塞得满满当当,时不时现场就会闪烁一下镁光灯将现场热闹画面拍摄下来。而柯汉良因为不只是涉嫌专利侵权官司,而且还涉及到了翻新手机违法犯罪事件。所以此时作为被告一方公司的老板柯汉良,也是只能无奈出席暴露在镁光灯下。毕竟侵权官司要是确定了大不了赔点钱,再大不了晨光科技直接宣布倒闭清算,跟老板没有啥太大关系,毕竟是有限责任公司嘛。但因为涉及到了翻新手机的非法案件,所以柯汉良只能登场。当然他不来也行,但是翻新手机案件结果出来之后跑肯定是跑不掉的,除非他舍弃这个家,舍弃眼前的一切跑到国外去。但以他此时翻新手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这次官司结束前想出国并不容易,估计会直接被驳回。所以,此时的柯汉良来到了现场。当然此时并不只是他自己来,他身边也带着足足8位身穿西服有着厚重眼镜的知名大律师。这就是他为了这次专利侵权官司与翻新手机案件特别准备的,这些知名大律师将会全力为他洗脱翻新手机的嫌疑。至于这些知名大律师能不能为柯汉良洗脱嫌疑,那些律师自然是声称没有问题。然而当官司来到尾声的时候,面对诺机亚拿出厚厚一堆翻新手机与专利侵权证据,那些知名大律师也是没有办法了。毕竟人家拿出详细的证据资料,你就是再怎么狡辩再怎么开脱也是没办法,所以柯汉良最终还是栽了!而且这场官司还只是专利侵权的官司,在此后还有鹏城巡捕局针对他的翻新手机官司。以此时详细的证据资料,这第二场翻新手机官司自然是没有办法狡辩与开脱。所以柯汉良最终还是栽了!也代表着柯汉良要面临最少1年,最高7年的牢狱之灾,毕竟大规模制造翻新机可是违法的!虽然晨光科技的法人不是柯汉良,而是另外一个倒霉蛋,一个之前柯汉良推出成立公司的倒霉蛋。但柯汉良作为晨光科技的最大股东,最大受益人,哪怕追究起来主要责任是由公司法人来承担。但他毫无疑问是逃不掉,毕竟要是什么责任都由法人来承担,那资本家就永远没有任何风险,可以躲在背后肆意妄为!所以柯汉良一个次要责任也是逃不了的,最少也得判一年,就算在监狱“表现出众”,那没有几个月也出不来!对此,现场数十名记者将柯汉良那脸色灰白的样子拍摄了下来。随后没用多久,柯汉良搞翻新机以及侵权诺机亚5110的新闻轰动了全国,引起了全国各大报纸的报道。这件事也许有诺机亚以及有金笠手机在背后推波助澜,这闹出的动静比林晨之前发布曙光A1手机的动静大了数十倍。为此,除了TTCV新文联播以及仁鸣日报没有报道相关新闻之外,全国几乎各大主流媒体都报道了这件事情。可以说这动静十分之大,在一天时间里堪称让全大夏接近3000万人以上的百姓知道了这件事情。但事件并没有停止,在第二天鹏城大理寺的第二场官司再次举行,这次官司不是商业民事官司,而是刑事判决官司!这次柯汉良以及一众高层也是按照顺序先后不一地登场,对此,镁灯光开始了疯狂的闪烁。此时现场的记者不仅没有少,反而比昨天多了许多。毕竟晨光科技翻新诺机亚手机与侵权诺机亚手机新闻热度这么大,记者自然是如闻到了腥味纷纷赶来。昨天他们错过了重要新闻,这第二天刑事官司就是专门针对晨光科技非法翻新诺机亚5110的判决,也注定会吸引全国数千万百姓的注意。毕竟这可相当于古代人们喜欢在菜市场看行刑人员斩贪官的事件,天然吸引人们的注意,让人们想了解后续的发展。而这场刑事官司并没有什么意外甚至显得有些无聊,不过记者们不仅没无聊反而一脸亢奋。特别当时间来到柯汉良判刑的时候,他们更是疯狂按动了手中的相机,将柯汉良那愤怒、无奈、怨恨等等复杂情绪及人生的表情拍摄下来。其中柯汉良虽然不是主犯的身份,只是一个从犯身份判了一年四个月,但凭他是晨光老板的身份就无比吸引记者的注意啊。对此柯汉良脸色十分难看,得到这结果对于柯汉良来说不要于天塌了。坐牢又要赔钱,此时柯汉良真是后悔得要命,十分后悔为什么要趟这一趟回水,为什么要信了林晨的邪!到底是谁?到底是谁收集了如此完善的证据?到底是谁针对他?这人究竟是谁,他是林晨吗?这几个问题已经在柯汉良脑海中盘旋了许久许久。刚开始他认为是林晨,但仔细一想发现这应该不可能是林晨,因为是林晨搞他的话,那率晨当初搞翻新手机的事情也肯定会曝光。就算到时证据不足无法让林晨蹲几年监狱,但也足以让林晨弄得一身骚,所以这件事应该不是林晨干的。此时柯汉良可以怀疑的对象很多,除了林晨之外每一个都有可能,金笠手机,天时达手机,鹏城其他手机公司乃至波岛手机都有可能。不过此时一切都无所谓了,脸色愤怒以及后悔等等情绪集于一身的柯汉良眼中的情绪最终转变为了怨恨。这怨恨是对林晨的怨恨,一切都是林晨的错啊,于是他大声怒吼道:“这不公平,晨光手机的真正创始人是林晨,他应该也要进来蹲局子,这不公平!”随着柯汉良的怒吼,现场的记者们微微一愣,随后满脸亢奋地按动了手中的相机。“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