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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章 踏上征途

战争领主:万族之王 楚逸 4464 2024-11-18 09:57

  

  席克斯骑在独角獠猪上,看着路边的田园风光,感到开心许多。

  作为大屋成员,她知道的内幕消息比绝大部分河湾领民都多。

  河湾半岛的试验田里,还种上了叫做“土豆”的粮食,一旦种植成功,就会普及到整个河湾。

  虽然预计的产量比鹿角木薯要低一些,但也是一种高产食物,而且更香、更甜、更好吃,吃多了不会肚子疼。

  席克斯暗暗想,“席克斯,要变强,守护家园!”

  走了几里路,席克斯就听到密林里传来响动,十多只成年独角獠猪,驮载着一只只小狗头人从密林里窜出来。

  这是一队狗头人巡逻骑兵,是斯壮模仿河湾骑兵建立的獠猪骑士团。

  “席克斯教官!”

  看到席克斯后,为首的狗头人獠猪骑手队长,赶紧敬了一礼,然后又赶紧修正称呼,“汪!是席克斯团长!”

  斯壮精通驯兽知识,但对独角獠猪相对陌生,所以只能让河湾的知名猪倌席克斯前去提供指导。

  所以这些在狗头人山谷编练的獠猪骑手,都是斯壮和席克斯合伙训练出来的,所有的骑手都喊她一声教官。

  现在,席克斯成为獠猪骑士团团长的委任,也被通知到了狗头人军队。

  席克斯命令道:“跟着我。”

  “是!”这队獠猪骑手,纷纷驱策獠猪,跟在席克斯的身后,并且投上艳羡的目光。

  每一名獠猪骑手的坐骑,都是自己亲手养大的伙伴,但谁都没法把独角獠猪,养得和席克斯的坐骑一样体型庞大。

  席克斯的独角獠猪体重超过了一千磅,冲刺起来地动山摇,轻松就能创死一头牛。

  而他们的独角獠猪,大多都在五百磅到八百磅之间,也就比普通野猪大一些。

  和席克斯的独角獠猪一比较,就是北境重型战马和北境驴之间的区别。

  随着席克斯一路西行,狗头人山谷的独角獠猪骑手越聚越多,最后浩浩荡荡,足有上百头。

  这就是席克斯的獠猪骑士团!

  狗头人山谷训练的獠猪骑手足足有三百,但是目前合格的就只有这些,剩下的要么无法完成基础的指令,要么尚未成年,体型太小缺乏战力。

  走了二十里土路,席克斯才抵达了食人魔废弃碉楼。

  现在应该叫做狗头人工坊区了,这里集中了狗头人矿场以外的八成工坊,同时也是牛头人斯壮的驻地。

  经过几次整顿,河湾狗头人大部落也开始有了明确的权力分配。

  所有矿场都归菲莎主管,所有工坊都归奥莉薇娅的狗儿子们管理。

  最精锐的狗头人斥候部队,归兰博万统帅。

  杀伤力最强的火炮部队,则属于斯壮。

  狗头人大部落的成员,只有豺狼人没有自己的聚落,这些难以控制的异族,一旦失去约束,立刻就能为祸一方。

  所以豺狼人的规模一直不大,到现在也才两三百只,而且都在菲莎和兰博万的直接管辖之下。

  因为斯壮的火炮营,需要消耗大量的火药,同时也非常扰民,所以被里奥从狗头人山谷迁出,放到了相对偏僻的狗头人工坊区。

  这里有一座狗头人自己的火药作坊,产量虽然不如河湾人族的火药工坊,但也足够斯壮日常训练所需。

  为了防止斯壮突发奇想自主创业,里奥限制了他的火药来源,狗头人工坊每次只能提供斯壮最多一个月的训练火药。

  但狡猾的斯壮也不是那么循规蹈矩,总是能从各种途径弄到双倍份量的火药,一边高强度训练,一边研究新式火器,把自己和整个火炮营炸的面目全非。

  神奇的是,炸死的狗子越多,崇拜斯壮的狗子就越多,这位火药萨满,现在已经是狗头人大部落威望仅次于菲莎的存在。

  在附近的火炮射击场,席克斯找到了牛头人斯壮,后者正在训练新的狗头人火枪手。

  身形矮小的各色狗头人,没有一只毛发完整。

  他们毫无队形的簇拥在一起,端着不到一米长的短管火枪,朝三十米外的土坡肆意射击。

  他们手里的是狗头人工坊自产的短管火枪,属于菲莎早期研究的前装滑膛燧发枪。

  这种短管火枪狗头人铁匠自己也能大量生产,而且操作非常简单,极适合狗头人使用。

  那些河湾枪匠练手时制作的不合格产品,也被斯壮收集起来,发放给了自己的火枪手。

  只不过它们也有一点点缺点,那就是射程短、威力小、易炸膛、气密性低、根本没准头……

  每一次击发,短管火枪都会将霰弹送出三十米外,但杀伤力全看运气。

  每一只狗头人火枪手,身上都带着不同程度的伤残。

  全程参与火枪研发的席克斯,已经看不上这样的劣质火枪,但对于其他的狗头人来说,这个是堪比魔法道具的大杀器。

  一喷子就能轰死一只狗子,贴脸的话,连野猪都能打死。

  所有的狗子都沉浸在火枪的轰鸣声中,直到手里的火枪炸膛为止。

  斯壮也很高兴,他手里的火枪,平均下来十次射击,只有一次炸膛,这不就等于杀十个敌人,才会轮到自己?

  所以他觉得很划算。

  如果说河湾的枪炮实验,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进行大量数据收集,那么狗头人的枪炮实验,就是边训练边实验,用伤亡率得出结论。

  一个经验丰富的狗头人火枪手,可以感觉到自己手中的火枪什么时候炸膛,虽然有赌的成分,但存活率远远高于那些新兵。

  席克斯看了一会儿狗头人火枪手的训练,觉得很差劲,于是对斯壮道:“我要去攻城,你这些兵行不行?”

  斯壮感受到了羞辱,牛眼怒瞪,“我的兵没有不行的!”

  “真的吗?那你会陪我去打仗吗?”

  斯壮顿时兴奋不已,他已经半年没打仗了,感觉炮管都生锈了,“必须的,斯壮最喜欢打仗!”

  “好,人齐了我就叫你!”

  说完她将带来的獠猪骑手们交给斯壮,“打造的战猪装甲,可以拿出来用了。”

  “好!”

  接下来,席克斯又找了许多小伙伴,她跑到河口镇,来到克罗格的身前,“胖狗头人首领,带上你的族人,跟我去打仗!”

  “不去。”

  席克斯端起单管猎枪,“我是狗头人大将军,你再回答一遍!”

  “我,我去。”

  “兰博万,陪我去打仗!”

  “不去。”

  “那我就把你娶五个老婆的事告诉妈妈!”

  “好吧……”

  等到河湾大屋得到消息,河湾大屋的闯祸精·顽皮狗·小猪倌·狗头人的大将军·兰博·席克斯,早已召齐人马,踏上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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