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武侠仙侠 战争领主:万族之王

第91章 春播礼

战争领主:万族之王 楚逸 4106 2024-11-18 09:57

  

  狗头人山谷传来巨响的时候,乌里扬正带着里奥和奥莉薇娅参加春播礼。

  安泽诺河畔的春播礼,比北冰河畔整整提前了一个月。

  这个时候,北冰河畔随时会被一股寒潮席卷,重回冰天雪地,即使再过一个月,气候也没有河湾现在温暖。

  因此在北地的时候,村民们只能在四月初种下黑麦与燕麦的种子,并且在田地里铺上一层秸秆保暖,祈祷不会有大股寒潮的出现。

  但是在河湾,北方雪原吹来的寒风被宏伟屏障下伸延出来的重重山脊阻拦,早已气息微弱,最多也就带来一场小雪,还冻不死生命力顽强的麦种。

  即便如此,乌里扬还是很紧张,在陌生的土地上种植,不是气候温暖就能丰收,把握农时也很重要。

  为此他还雇好几名本地老农,指导村民种地。

  根据本地老农的说法,伊森波尔的附近的村庄里,大家都会在三月初播下大麦、燕麦与豆类的种子,并且在九月份收割,然后再种下小麦和黑麦。

  温暖季节种植的大麦、燕麦和豆类,收获有保障,寒冷季节种植的小麦和黑麦,收获则会出现很大的波动。

  但是问题不大,因为对底层农民来说,大麦、燕麦和豆类,才是用来吃的,小麦是用来卖钱的,黑麦是用来喂牲畜的。

  南境传来的优良小麦,越过了安泽诺河就产量锐减,对于自由农来说,大量种植小麦的风险实在太大。

  大家只会将它当做一种经济作物,在冬季适当种上一些,将收成换取生活必需品。

  只有那些不担心饥荒的贵族庄园,才会在两个季节都大量种植小麦,用于市场交易。

  毕竟只有用于制作松软白面包的小麦,才是城镇人口的主粮,其他的粮食根本卖不出价格。

  小麦不好吃吗?为什么要吃大麦?大麦不是用来酿酒的吗?

  出于这种阶级认知上的差异,河湾领通过和佩图霍夫家族的粮食铁锭交易,至少在饮食上提前达到了城镇人口的生活水平。

  佩图霍夫家族的管家只愿意出售自家庄园里出产的小麦,而不愿意帮河湾到市场上采购其他更廉价的粮食。

  乌里扬出于某种考虑,也没有改变这个交易。

  但是等到自己种地,就不能冒险了,乌里扬决定遵循本地农民的经验,先种植大麦和豆类。

  这可是河湾的第一次播种,如果在这上面出了问题,那可比十次强盗袭击还要破败人心。

  在村里几个老人的指引下,乌里扬抓着一把麦种,念着祷词,向提尔以及各代先祖英灵虔诚的祈祷,向东南西北的风之灵祈祷,向大地和自然之灵祈祷。

  然后洒入土中,并拿起铁锹将它们小心掩埋。

  然后以河湾领领主的身份,向村民们施加祝福,祝福他们这一年粮食丰收、家人健康。

  本来这是村庄萨满的工作,但是后来逐渐被领主或村庄头人代劳了。

  里奥和奥莉薇娅就站在乌里扬的身后,彰显他们的继承者地位。

  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流程,北境人注重血脉,子嗣的数量和质量,意味着家族的兴旺。

  里戈拉夫不看好自己这个老部下成为开拓骑士,一半的原因就在于乌里扬只有一个女儿。

  来到河湾的这段时间,里奥在村民的心中建立起足够威望,而奥莉薇娅的表现也足够服众,所以他们站在乌里扬的身后,代表着村民们可以依靠的不仅仅是乌里扬一个人,还有更长久的庇护。

  但不是每个村民和后来的流民,都知道乌里扬准备将奥莉薇娅嫁给里奥,让他在重要时刻站在身后,也是一种明示,证明自己后继有人。

  就在这时,狗头人山谷传出了巨响,轰鸣声在山谷间回荡,仿若雷霆。

  参与春播的村民们纷纷抬头张望,一些胆小的村民,面露惊惧。

  乌里扬匆匆结束了祭礼,对里奥道:“快去看看,那只狗头人又闹什么幺蛾子了!”

  “是。”

  里奥也不带武器装备,顺路就朝狗头人山谷走去,只有伊万和小老鼠跟了过来。

  聪明的菲莎一天给人一个惊喜,亦或是惊吓,里奥早就习以为常了。

  相处这么久,多少也是朋友了,狗头人山谷发生爆炸,里奥还是很关心的,毕竟他害怕聪明的菲莎不小心把自己给玩死了。

  狗头人山谷还是和往常一样乱糟糟的,而且因为狗头人的数量大增,显得更加混乱了。

  满地都是狗头人的幼崽乱滚乱爬,成年的狗头人成群结队的跑来跑去,也不知道在忙碌什么。

  每次里奥看到狗头人的队伍,就立刻能联想到西游记里抓唐僧的小妖怪,他们就差唱着“大王叫我来巡山”了。

  这些只有人类十岁智力的异族,大脑没有复杂的逻辑和情感,吃饱了就很快乐、很安逸,饿极了就很生气,很冲动。

  如果说对于陌生人,他们表现得像是野犬,随时龇牙咧嘴,伺机攻击,那么对于熟人,他们表现得就像是家犬。

  一些敌视人类的狗头人,会朝着他们“汪汪”叫两声,然后在同伴的推搡下灰溜溜的跑掉。

  一些亲近人类的狗头人,则会对着他们吐舌头、摇尾巴,乖巧的蹲着行注目礼。

  菲莎虽然比同类聪明许多,但是很多时候表现得也很幼稚。

  当然这是里奥的看法,在狗头人的眼里,菲莎的强大前无古狗,后无来者,是狗头人的无冕之王。

  此时此刻,菲莎正带着荆棘头冠,披着狗头人萨满那里抢过来的羽毛披风——那只没用的老狗头人连给冶铁炉跳舞赐福的力气都没了。

  她站在一块大石上,拉着羽毛披风,张开双臂,大声喊道:“我!聪明的菲莎!狗头人之王!”

  大石头下,是数百只狗头人,面向菲莎,匍匐在地,不停的汪汪叫,满眼都是狂热的崇拜。

  在他们身后,原本就被挖的千疮百孔的悬崖,已经垮塌了一半,剩余的部分还留下巨大的裂缝,随时有二次垮塌的危机。

  十来只狗头人横七竖八的躺在悬崖下,生死不知,显然是被爆炸波及。

  里奥走上前,仰头看着大石头上的菲莎,取笑道:“你搁这传教呢!”

  菲莎看着里奥,努力踮着脚尖,张开双臂,放大自己的体型,重复道:“我!聪明的菲莎!狗头人之王!”

  “你给我滚下来。”

  菲莎灰溜溜的跳下大石头,飞快的摇着黑色的尾巴,抱起一个小木桶道:“聪明的菲莎,发明了爆爆!强大!无敌!”

  里奥接过木桶,掀开上面的盖子一看,里面赫然是满满的一桶黑火药!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