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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人皮面具,几欲出逃

我有一卷度人经 刀慢 5225 2024-11-26 23:08

  

  傍晚时辰。

  余琛在正青帮谢青哪儿呆了几个时辰,方才走出来。

  同时带走的,还有那杂耍儿的消息。

  要说能这么快找到这家伙,那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余琛自个儿。

  ——不久前,说他开始操持完成死者遗愿的时候,化身摘头恶鬼,以一些不太和谐的法子杀了不少的人。

  一度让整个渭水衙门紧张兮兮。

  ——虽说摘头鬼的名声在百姓里算得上褒,但说破了天,私刑杀人就是犯法的。

  哪怕总捕林一都快跟余琛勾搭上了,但面儿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

  比如,通缉令和城门禁。

  以往的渭水,平常时候倒是来去自如,但今儿这段是看,想要出城去,那得看看身份鱼牌才是!

  没有?

  那要么学余琛直接从那好几丈高的城墙上翻出去,要么就老老实实待在城里。

  而那杂耍儿的恶事儿败露了以后啊,衙门立刻查了出城记录,却没发现那家伙有离开县城的痕迹。

  说明啊,哪怕他躲起来了,也还在这县城里边儿。

  这样一来,就到谢青发挥作用了。

  作为掌控整個渭水劳务的正青帮的老大,在查人找人那方面简直就是让衙门都拍马莫及。

  于是,余琛从清风陵上下来,径直来了这正青帮,让谢青帮他找那杂耍儿的消息。

  谢青哪儿敢懈怠半分?

  当即整个渭水的劳力都成了眼线,搜寻那杂耍儿的踪迹。

  几个时辰过去,天色入暮的时候,谢青得了消息,立刻马不停蹄地告诉了余琛。

  风雪里,黄昏临近。

  余琛走在街巷上,听着周遭来来往往的贩夫走卒基本上都在谈论那“说话的狗”的事儿。

  都怒骂那杂耍儿太过没有人性,惨无人道,应当凌迟处死。

  还有一个挑粪夫直言,应当让那杂耍儿也被剥了皮,再贴上狗的皮,让他感受一下那般痛苦才是!

  余琛听罢,迈步而过,朝谢青打听来的地儿去了。

  今儿这情况,那杂耍儿跟摘头鬼一样,几乎是全城通缉。

  反正客栈啥的是不可能住了,要么就躲在某条阴暗的巷子里,要么就躲在鱼龙混杂的旱桥贫民窟里去。

  而正青帮管辖之下的某个做工人,回家时就看见一个背着行囊的鬼鬼祟祟的男人在贫民窟附近游荡。

  那身形背影还有兜帽下的半张脸,都和那前几天相当出名的杂耍儿一模一样哩!

  正好,正青帮又在找这个人,忙不迭地朝将消息告诉了去,拿了点儿赏钱,心满意足地去茶酒铺喝酒暖身子去了。

  余琛来到城南,在某个角落里附上鬼脸,然后放出一只只纸鹤,在天上围着贫民窟转悠。

  不多时候,其中一只纸鹤,就在一座破房子里,发现了痕迹。

  黑衣鬼脸的摘头鬼,风雪当中长叹一声。

  “——找到你了。”

  ·

  ·

  这档儿,贫民窟一家破房里,门窗支离破碎,梁柱摇摇欲坠,风雪呼啸。

  而在房间儿的最深处,一个人影正在满头大汗地忙碌。

  只见那个大大的行囊被打开,各种各样的怪异小玩意儿被一一摆在地上。

  一盆乳白色的不知名浆糊,一张人皮颜色的面具,一头假发,一只纸笔,还有一张黑狗的皮肤。

  而那人影,就用剪刀小心翼翼地修剪着那张面具。

  ——杂耍儿作为走江湖地老油条,虽然武力不高,但各种偏门儿手段却是无比精通。

  就比如那造畜之术。

  地上的那黑狗皮,就是他不久前在渭水县城的集市买来的。

  ——这造畜邪术,可不是一劳永逸的,隔一段时间就要取下旧的狗皮,再用药膏和新的狗皮重新粘上,只有这样,那不人不狗的家伙,才能活得很久,赚更多钱。

  可惜,这张狗皮还没用得上,那瘦猴儿便被自个儿失手打死了去。

  然后尸首被人发现,搞得杂耍儿被全城通缉。

  但,杂耍儿怕吗?

  怕当然是怕的,但你要说他多慌,那也不至于。

  毕竟是混迹江湖的老狐狸了,不可能没点儿手段。

  ——比如他今儿在做的,就是发现出不去城后,一张用于伪装的人皮面具。

  将人身上的皮肤用特制的药水浸泡后,用剪刀剪出形状来,用纸笔勾勒出细节,在我再用药膏粘上。

  再往脸上一戴。

  成了!

  就变为了另一个人。

  杂耍儿就凭借这个人皮面具易容之术,曾经在别的城池里逃脱了好几次哩!

  他相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赶明儿一早,把面具戴好,再在街上摸张鱼牌,大摇大摆出城去!

  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就是可惜了,那瘦猴儿那般好的身子骨儿,又是无亲无故的乞丐,不好找了!

  想到这儿,已经将人皮面具做好了的杂耍儿,低骂一声,“杂碎!”

  显然是对瘦猴儿跑路被自己失手打死的事儿感到愤怒。

  财路,暂时断了。

  只是他没发现的是啊,那斜斜的房梁上,已经将所有都看在眼里了咧!

  杂耍儿把人皮面具往脸上一戴,一贴,斜眼歪嘴,也不掉下来。

  除了那下颌接缝处有点儿皱纹一般的痕迹以外,看不出问题来!

  他才又取出一枚铜镜,仔细端详后,方才满意点点头,当即从行囊里取出一套新的衣服,换了以后就准备光明正大出门去了!

  ——他有自信,哪怕他站在街上,站在那衙门走狗的跟前儿,对方一晃眼也发现不了他的底细。

  可所谓,乐极生悲。

  他这刚一转头,就看见那昏暗的风雪里,有人!

  暮色太暗,看不真切。

  但杂耍儿可以确定,这一定是个人影儿!

  难不成是衙门的走狗找上门来了?

  杂耍儿心头一惊,但面儿上去不露声色。

  毕竟这会儿他已经易好了容,可不是那个通缉犯了!

  往门外走。

  可走着走着,他发现那人影儿,竟走进来了!

  借着昏黄的油灯的光,杂耍儿方才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一身看不出材质与样式的黑袍,一个包裹了脑袋的宽大兜帽,一张似哭似笑的鬼脸面具……

  哎呀!

  杂耍儿当即一拍大腿!

  这人,眼熟啊!

  今儿白天的时候,他悄悄咪咪看了一眼。

  除了看到自个儿的通缉令以外,还看到了另外几张通缉令。

  其中最让他感到印象深刻的,就是眼前这人儿!

  黑衣鬼脸,号“摘头鬼”!

  因为是唯一一张没有样貌的画像,杂耍儿就多看了几眼。

  而就是这一看,当即给他人都看傻了!

  那好家伙,别的通缉犯都是一两条罪状,这摘头鬼的罪名密密麻麻一大篇,一张纸都写快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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