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叶诚走下车来,再一次看到了这条久经岁月磨洗而显得有些陈旧的街道,砖石的道路略显凹凸不平,路旁竖立着一根根挂有老式路灯的电线杆,上面挂着错综复杂的电线,给两侧的人家,带来充沛的电力和优良的网络信号。
就是在这里,他和玛雅第一次相遇,那时候的自己,还是个刚出茅庐的新手迪迦,傻乎乎的来找宇宙人了,还因为不喝酒只点牛奶,莫名成了‘牛奶狂魔’,还诞生了奇奇怪怪的都市传说:在夜晚出没的牛奶怪人,去过的酒吧都会倒闭。
真的是.
一晃眼,已经两年了啊。
当时的他们,一个是万众瞩目的人气偶像,一个是默默无闻的小记者,谁又能想到,两年后,两人竟在一起守望相伴,命运就是这般的神奇。
此时,正值晚饭之际,道路两旁的人家里飘来阵阵饭香,弥漫了街头巷尾;木框的窗户中透出昏黄的光晕,映亮了庭院、篱笆,平和而静谧,和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都市可谓大相径庭。
谁又能想到,这么个不起眼的地方,隐藏着一家宇宙人开设的酒吧,恐怕周围的人也不知道,这个相处了很久、和蔼可亲的邻居,竟是个宇宙人吧。
千叶诚正出神的想着呢,停好车的玛雅走过来,挽住千叶诚,道:“走吧,希望能有所收获。”
“嗯!”千叶诚伸手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和同样变装了的玛雅走进了这家已许久未来过的酒吧。
上一次参加宇宙人的聚会,还是狂欢夜派对,震耳欲聋的劲歌、火辣性感的热舞,每个宇宙人都嗨翻天,疯狂发泄着多余的精力,那蹦迪的劲头,比人类都大,没有一点被人发现的担心。
而现在,酒吧里却有些安静,不算大的房间里回荡着轻柔的钢琴乐声,或安安静静的品酒,或三五个凑成一桌,小声的说着什么,不仅气氛没有上次那么的热烈,就连人数都不到之前的三分之一。
虽然这其中有多宇宙人没有来的因素,但也足以证明,相比两年前,如今地球上的宇宙人已经少了很多了,剩下的宇宙人,不是无处可去,就是没有拿到离开地球的船票。
也因此,酒吧里的这些外表是人类模样的宇宙人,脸上都或多或少的带着忧愁,全无上一次狂欢派对的欢乐。
明显有掩饰自己样貌的千叶诚和玛雅推门进来,没有引起一点的关注,顶多坐在门口的人,抬眼看了一下就低下头来,继续自己的事情。
反倒是千叶诚有些紧张,自推门进来就一直紧绷着,生怕出现什么意外,从而导致今晚的探听计划失败,让宇宙人起了警惕之心,那短时间内恐怕就不会凑在一起了,想要寻找正木敬吾的线索,就更加难上加难。
这样的话,逃跑的正木敬吾就又有很长一段时间可用了,谁也无法确定,正木敬吾在这段时间里会做些什么,所以,千叶诚是很迫切的想要找到正木敬吾,以免这家伙搞出什么事情来。
两人找了个靠近吧台的位置坐下来,玛雅好似想到了什么,嬉笑道:“你要杯牛奶吗?”
“.”千叶诚‘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道:“我要柠檬水,你呢?”
“嗯”玛雅正一目十行浏览着呢,一个热情洋溢的声音就传入两人的耳中:“是你们啊,好久不见。”
千叶诚扭头一看,额头绑着红布条、穿着红色针织衫的老板隔着吧台冲着他们挥着手,脸上带着满满的笑容,和酒吧里这些愁眉苦脸的笑容形成鲜明的对比。
玛雅抬手挥了挥,然后对着人称‘布莱克’的老板说道:“两杯柠檬水,谢谢。”
“稍等!”老板说着拿起两个干净的玻璃杯,放在面前,熟练的切柠檬、榨汁,再滴入蜂蜜,放入纯净水,然后擦掉表面的水渍,不到十秒的时间,就完成了两杯柠檬水的制作。
千叶诚正要起身去拿,却见老板竟拿着这两杯柠檬水从吧台后走了出来,亲自放在两人的面前,然后指了指旁边的一个空座,道:“介意我坐一会吗?”
“当然不。”千叶诚做了个请的手势,他听玛雅说过这个老板,没人知道他的姓名,只知道外号‘布莱克’,很好的一个人,在他和玛雅第一次见面时,还曾提醒过两人。
“打扰了。”老板很客气的说了句,坐下来,面带笑容的看着两人,道:“如果允许的话,我想给我的照片墙,再增添一张‘热恋’,嗯.就放在‘青涩’那张旁边。”
千叶诚抬头看了一眼老板所说的照片墙,一眼就找到了他和玛雅的那张照片,不由得笑出声来,照片上的两人给人一种呆呆的感觉,的确很像是那青涩的年华。
“好啊,不过”玛雅抬手指了指照片墙,道:“那张照片要给我一张。”
“当然可以。”老板很高兴的起身去拿照相机,然后将镜头对准了两人,按下快门后,相机下方落下一张照片,被老板小心的放入照片墙中,紧贴着两年前的那张。
两张照片放在一起,明明两人坐的距离差不多,却一眼就能看出差异来,过去的那张相片,两人脸上都没有什么表情,坐的板板正正,甚至能从脸上看出点小紧张;而现在这张,两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很放松的坐着,并且在拍照时很自然的将脑袋歪向对方,幅度很小,却昭示着最为亲密的关系。
老板将照片放好后,就退后了两步,认真端详着照片墙,自言自语似的说道:“真好,真的很好呢。”
好似被引动了尘封的记忆,眼底闪过一抹哀伤,脸上虽还带着最灿烂的笑容,却莫名给人一种孤独感,但这感觉却是一闪即逝,再转过头来时,出现在玛雅和千叶诚面前的还是那个开朗的老板,笑着说道:“给你们照片要保存好哦,这可是最美好的回忆,值得用一辈子来铭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