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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恐对恋爱没有兴趣-须知少日拏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 第五十五章 取次花丛懒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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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成意是陈锦之的初恋。

  虽然她看起来像是深谙恋爱之道的钓神,但其实连一丁点恋爱经验都没有。

  但陈锦之很擅长察言观色,由于生长环境的缘故,她从小就养成了观察人类的习惯。

  在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见识过了人身上最恶劣的一面,长大以后,就很难再跟谁建立起信任关系来,更别说产生爱意。

  所以,“爱情”这种事情,陈锦之原本是觉得这辈子都跟她沾不上关系的。

  毕竟从自己的父母身上看到的也可以说是婚姻最差的结局。

  苏成意的父母虽然也闹得不太好看,但至少他们一开始是很美好的,也是真真正正地爱过对方。

  ——虽然他们两人此时此刻恐怕都会矢口否认,并将这段感情命名为他们的黑历史。

  但在舒望和陈文德这里,则是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爱情”。

  从头到尾,都只是“骗局”而已。

  舒望的出身和杨柳有些类似,书香世家,父母都是文职人员,条件还算不错。

  但他们对于舒望的教育是非常老式的那种“小家碧玉”的模式,将她保护得太好。

  所以在两人都因为一场意外双双离世之后,舒望是非常茫然的,全然不知该怎么独自生活下去。

  陈文德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他以一个有主见、有能力的救世主角色,很轻易地博取了舒望全部的信任。

  以陈锦之现在的角度来看,当然一眼就能看穿他不过是为了财产,但对于那时候的舒望来说,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两人结婚之后,陈文德才开始原形毕露,酗酒成性,喜怒无常。

  但舒望天真地接受了陈文德的一切陋习,她下意识觉得爱和包容或许会叫人变好,也以为孩子的出生会让他担起责任来。

  但这显然是行不通的,陈文德这种人从来就不知道责任为何物,他开始染上赌博,并开启了持续多年的家暴和精神控制。

  将舒望父母留下的遗产挥霍一空之后,他更是无比果断地抛妻弃女,拍拍屁股跑路了。

  陈锦之有时候会觉得很荒谬,最终击垮舒望的竟然不是他那些长久以来的虐待,而是他的离开。

  这样的一个伥鬼走了,不应该觉得是新生活开启的契机么?

  后来,她了解到有一种心理疾病叫做“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心理学上是这样分析的:人质遇到一个残忍暴虐的凶手,此凶手性情暴虐,钳制人质的自由,并随时可能取掉其性命。长久以来,人质就会不知不觉中将自己的性命权交由凶手掌控。

  自此以后,人质会认为自己吃饭喝水,甚至于呼吸的权利都是来自于凶手的仁慈和施舍。

  人质对于凶手的感情也会在这样的过程中,由一开始的恐惧转化为感激。

  最后,变为依赖。

  陈锦之认为舒望对于陈文德可能就是这样一种病态的感情,以至于到最后她自杀时,都没有说过一句恨他。

  如果所谓的婚姻和爱情就是这样一种东西的话,陈锦之只觉得恶心反胃。

  她绝对不会爱上这样的人,即使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真的缠上她,她也只会选择拉着对方一起去死。

  抱着这样的思想,陈锦之一天天长大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出落得更加耀眼而出众,第一次见到她的人们脱口而出的不再是“可爱”而是“漂亮”。

  如此一来,她的追求者自然不会少。

  陈锦之维持着表面上的礼貌,体面地拒绝掉每一个人。

  “谢谢你的心意,但我目前没有恋爱的打算哦。”

  “抱歉,你人很好,但我对你没有那方面的想法。”

  “不好意思。”

  “真对不起。”

  “.”

  事实上,她对于这样的追求可以说是厌恶的程度,每個人都叫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陈文德那副可怖的嘴脸。

  只是陈锦之也知道这是她自己的心理问题,或许别人的喜欢只是出自真心,所以她才勉强维持好了这样表面的和谐。

  只不过基于内心的话,她完全没办法相信任何人。

  雄鹰一般的女人·铁血无情·水泥封心の陈锦之小姐,原本坚定地认为自己会保持这样的状态过完漫长的一生。

  直到她遇到了苏成意。

  在陷入对未来绝对迷茫的时刻,她迎来了人生最重大的转折点。

  陈锦之想,要说的话,想要描述这样的相遇会容易描述得很俗气。

  但事情的确就是这样的,如张爱玲所说: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

  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陈锦之从来没有给自己设立过所谓的理想型,但偏偏有这样一个人就是让你觉得喜欢他所有的一切。

  好像他生来就是要成为你的全部理想的,而你生来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

  也就是到了现在,陈锦之才会讪讪收回她对于自己妈妈的“恨铁不成钢”。

  对不起妈妈,我好像继承了你最不希望我继承的那一部分。

  或许正因为继承了恋爱脑,陈锦之才能如此敏锐地察觉到那些暗流涌动的感情。

  不论是自己对于苏成意的“好奇”转化为“喜欢”的瞬间,还是此时饭桌对面那位安静的女生在不经意间所流露出来的暗恋心事。

  太明显了。

  陈锦之忍不住想。

  但或许其他人看不出来也是正常的,只有感同身受的她才会无比清楚。

  不管是嘴角克制又欢欣的笑意,抑或是那些垂眸失神的瞬间,所彰显的都只有明明白白的一件事——我好喜欢伱。

  有句话说,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即使捂住嘴巴,也还是会从眼睛里跑出来。

  或许林知婉不会讲话,所以她的眼睛能表达的感情就更多。

  看起来她已经很努力地在掩饰了,奈何遇到了陈锦之这个自带“识破”技能的Bug。

  陈锦之握紧筷子,戳了戳碗里的米饭,一时间有些失笑。

  事实证明,就算你在感情上是块超级大木头,也是能够有这么旺盛的桃花运的。

  偏偏这块儿木头本人还是一副蒙在鼓里的状态,叫人找不出来什么理由与他置气。

  真是的。

  苏成意虽然被陈锦之那意味深长的眼神瞥得有些心虚,倒是也没影响他的胃口。

  林知婉的手艺实在没话说,尽管有杨柳这个不靠谱的下手在旁边打杂,些许影响了一些卖相,但口味还是顶级。

  他感觉自己很久没吃过这么大碗的饭了。

  苏成意沉迷干饭的间隙里,杨柳和陈锦之自然地聊着天,大都是一些关于他小时候的趣事。

  杨柳在说起这些的时候,一直都是眉开眼笑的,很开心。

  苏成意这种小孩特别好养活,不仅不会惹祸,也不会缠着家长陪玩之类的。

  随便丢给他一本书,他就能自己抱着啃一下午。

  并且长得也还算是可爱吧。这样一只幼崽装酷摆着扑克脸,并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只会觉得好玩。

  但说着说着,杨柳就又有些感慨。

  “锦之,你说是不是就是因为阿姨太放养他了,才叫他长成这样一个闷葫芦性子的呢?”

  只用一本自己都看不明白的晦涩书籍就可以打发掉孩子,而后杨柳可以趁机躺在床上悠闲地刷肥皂剧,苏泽朗则可以出门自在地跟兄弟们喝啤酒撸串。

  作为爸妈的两个人都没有考虑过孩子成天就知道看书,会不会太闷了,会不会交不到朋友,会不会长成个书呆子。

  “哎哟哟,你是不知道,阿姨以前真是好害怕他这样的性格以后会找不到女朋友的。”

  一想到这个杨柳就有些心有余悸,放下筷子抚了抚自己的心口。

  陈锦之闻言莞尔一笑,眼神轻轻扫过苏成意专心刨饭的脑袋顶。

  “不会啊,阿姨,您可能不知道,但苏成意女人缘很好的啦。”

  “噗。”

  苏成意差点被一口饭呛到,不明所以地抬起头来看她。

  陈锦之回给他一个略显揶揄的眼神。

  “啊?真的假的哦!现在的小女生都喜欢他这一款啦?哎我真是年纪大了,搞不懂现在的流行了哦”

  杨柳兴致勃勃地丢了筷子,听八卦的心火油然而生。

  但很快她又意识到一个问题,那就是陈锦之也是喜欢他这一款的女生,赶紧匆匆转了话题。

  “不对,不对。小意啊,你现在有正牌女友了,再有女人缘也是不行的。

  可不能学你爸那一套啊!妈妈跟你说实话吧,他这种人啊,也就是碰上了我这种善良的前妻,但凡换个人,早就把他那些破事儿都捅出去了!看他还怎么在社会上混!”

  一提起苏泽朗,杨柳就咬牙切齿,恨意满满。

  苏成意忍不住想,感情这回事儿,果然还是恨比爱长久。

  这两人虽然现在都有了新的家庭,一提起对方,却还永远都是这样愤愤不平的状态,都觉得是对方对不起自己。

  说不定以后俩人到了养老院,两人的牙加起来都没几颗,路都走不动了,也还是会抡起拐杖互殴的程度。

  不过,说起女人缘,如果放在前生的话,苏成意是打死都想不到自己会被评价为“很有女人缘”的。

  前生倒是也有女孩子被他这张挺有欺骗性的脸吸引住,可惜还只是要个微信的程度,他就已经跟大白天见了鬼似的火速跑路了。

  即便有人真心想跟他发展,也是一点机会都没有。

  但苏成意认为这并不是重点,因为就算他鼓起勇气坚持跟对方相处,最后的结果也会很惨烈。

  最多不出三天,那个倒霉的女孩就会被他的性格逼得提桶跑路,并从此痛定思痛——妈妈我再也不当颜狗了。

  苏成意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帅,但好歹基因摆在那里。

  杨柳是出了名的大美人,苏泽朗年轻时也是帅得很客观,并且还有文艺摇滚青年这个气质加成。

  所以说,女生缘这回事儿,光靠一张好看的脸是没用的。

  苏成意想了想,虽然现在看起来他的桃花运的确有些旺盛,但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起到一个气氛组的作用。

  到现在为止,真正跟他接触比较深的,除了楚倾眠和陈锦之,就是梁妮娜了。

  自从上次梁妮娜认认真真地说出那句“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不喜欢”之后,苏成意才算是接受了梁妮娜的确是真心喜欢他这一现实。

  不是小孩子心性,也不是感激,就是喜欢。

  但苏成意还是明确地选择了拒绝,他自觉情感淡薄,绝不是现代版段正淳。

  段正淳虽然处处留情,却又是真心实意地爱着他的每个女人,是个多情又痴情的矛盾人物。

  苏成意觉得他大约是做不到那种程度的,他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已然是一次意外,又如何要把心分给第三个人呢。

  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两瓢饮。

  苏成意定了定心神,忽然伸手握住了陈锦之的手腕。

  虽然两个人的手都藏在桌下,但陈锦之还是被惊了一下,侧过头来看他。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苏成意看着她的眼睛,笑着说道。

  我在花丛中任意来回却懒于回顾,一半因为我潜心修道,一半因为有你的存在。

  陈锦之清楚知道这句诗的释义,她微微抿起嘴唇,如帘的眼睫低垂下来遮盖住流转的眸光。

  “哎呀呀,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杨柳颇为欣慰地笑了起来,不由得感叹老天有眼,儿子没有遗传不靠谱老爹的花心大萝卜基因。

  “婉婉,上次我们有写过这首诗的对不对?你还记不记得呢。”

  杨柳牵起林知婉的手,笑盈盈地问道。

  从前段时间开始,林知婉就已经在闲暇时间开始练习写字了。

  常用字她基本都认得,就是写得不好看,还经常有错别字。

  现在不用干一些苦力活了,所以正在趁着闲暇时间努力提高文化水平中。

  杨柳年轻时本身就是个爱读诗写诗的文艺青年,当然乐于帮助,林知婉最近已经学会很多首古诗了。

  其中就有这样一首元稹的《离思五首·其四》。

  已经安静了很久的林知婉此时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来,她看起来有些失魂落魄,但也转瞬即逝。

  相比起“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这后两句,前两句要更加广为人知一点。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林知婉默默地在心里念出了这句诗。

  她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什么样的,所以此时心里回想起来的还是杨柳抑扬顿挫的音调。

  经历过波澜壮阔的大海,别处的水再也不值得一观。

  陶醉过巫山的云雨的梦幻,别处的风景就不称之为云雨了。

  林知婉弯起眼睛笑起来,半晌,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她记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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