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蛛丝马迹
“这该死的天气。”陆离坐在马车上发出叹息,他的嗅觉可以跨越整个城市,去追查凶手,哪怕是在暴雨天。相应的,需要耗费的时间也要比正常情况多上十几倍。“我感觉,凭借狼人嗅觉锁定凶手并不靠谱。”杜克一边赶车,一边说,“正义强尼家养了三条嗅觉灵敏的猎犬,同样能做到雨夜捉贼,可是,这家伙似乎并不打算把它们牵到案发地。”“没错,案子没这么好破。”陆离仰头躺在靠背上,问道:“上半夜在金融城吃饭时,你收走了一份报纸,那上面有什么线索吗?”“关于案发现场的某张图像,值得推敲……”由于温斯里警官和福尔摩斯坐在另一辆马车上,陆离和杜克之间的对话稍稍放开。“我看到了一个类似纹章的标识,很模糊,是通过积水倒影显现出来的,本身并不存在于那张图像上。”“代表什么意思?”“纹章右上角的方形部分,过于模糊,看不清究竟是什么寓意物,至于颜色,整张图呈现出黑白色,同样研究不出什么。”杜克单手驾驶着马车,从长风衣的口袋中翻出报纸,递给陆离,口中补充道:“但整体构造确实很像一枚纹章。”而陆离接过报纸后,将它快速翻到介绍案情的那一页。在画师勾勒出的现场手绘图下方,有一张黑白照,但尸体并不在上面。因此,几乎可以断定,这是在苏格兰场介入,并勘验完现场之后拍摄的照片。正如杜克所说的那样,照片上有一处积水潭,倒映出了某样东西,有点像人的轮廓,他也许是在碰巧路过,站在高处等待公交马车。如果假定成立,那他胸膛位置还挂着一枚纹章。至于更多细节。受技术条件限制,什么也看不出来,非要再说一些的话,陆离感觉纹章上有大量条杠。“条杠是什么意思?”“指佩戴者能够用自己的良知、信仰、以及对荣耀的向往来平衡负面情绪,大多指暴躁易怒的激情。”“不过,这些并不能说明什么。”说着,杜克继续道,“可能是照片不清晰造成的误差,也可能是凶手刻意误导,更不排除留下投影的那位先生仅仅是恰好路过而已。”“具体情况要问过那家报社才知道。”话落,陆离摇了摇头。《便士报》、《泰晤士报》之类的报纸,在上层社会广为传播,因此,很多内容都会刻意回避,而无良小报就不同了,它们无耻、粗俗,甚至为了销量,不在乎宣传暴力和血腥,刻意给读者散播恐慌。正因为如此,从某些方面来说,小报更具参考性。当然,失望的可能性会更大,毕竟前缀是:无良。“不管怎么样,我们顺利跟福尔摩斯结识,正在前往探案的路上。”“是啊,还遇到了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的潘明,他似乎跟正义强尼结成了盟友。”“这一点真让人头疼,要是温斯里警官没有为我们引荐福尔摩斯,跟强尼结盟不失为一个选择。”很显然,那三个手下暂时被老板遗忘了。不过,潘明在搞清楚他们在替谁工作之后,也彻底打消下死手的念头。城郊。白宇一行三人,终于被耗尽了最后一丝耐心,既然甩不掉那三头畜生,那就费点手脚,把它们全部干掉。这是正义强尼自找的下场。然而,就在要动手之际,潘明的身影逐渐凝实,沉声道:“把东西交出来吧,我会跟陆离,还有杜克解释。”接着,一本用牛皮包裹的纸质书被抛了过来,整个过程,白宇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因为,这位同样是他们的老板,即便是初次见面。几乎是同一时间,那三头仿佛不知疲倦的猎犬停止了步伐,朝着潘明不断摇着尾巴,似乎在讨好。另一边。马车在雨夜中空旷的街道上,急行了大约两个小时,终于来到了白教堂区。负责整片区域的警长先生被温斯里叫过来问话。“长官,今夜的街区格外平静,到现在甚至连一起治安事件都没有发生。”“你确定?”别看温斯里警官在陆离等人面前,摆出一副谦逊和蔼的样子,在下属面前,他确实很有气势。“抱歉,有一起流莺打架事件。”最终,半头银发的警长选择了坦诚,而这并没有引起温斯里的注意。流莺、流浪汉,这两个群体最容易打架,前者为了争顾客而战,后者为食物、废纸而战。福尔摩斯咬着烟斗,插话道:“出什么大问题了吗?”“不知道。”警长摇摇头,用无奈的语气陈述事实,“可能有人受了点轻伤,可能有人不幸死了,但她们那个圈子的人,都不喜欢让警方介入,很难说实话。”“这样吧。”温斯里看着没有停止迹象的暴雨,沉声道:“把警署里值班的弟兄全部派出去,不要放过任何角落……”不远处,陆离捧着杯咖啡暖手,杜克则买了一份热鳗鱼。不得不说,东区物价确实便宜,两个便士就能够暖个身子。“这个世界的诡异隐藏得太深了,要不是仔细探查,根本看不出端倪。”“但却不缺机会,当然,前提是关注时事新闻。”两人低声聊着。陆离一边说,一边思索另一桩案子,图利街火灾案,这个可选比连环杀人事件棘手,但目前这案子就让他们感觉有些摸不着头绪,更别提后者了。“第四天即将到来,咱们仍然没有遇到危险。”杜克啃着鳗鱼肉,舔了舔嘴唇上的汤汁,道:“实在太不寻常了,像是在憋什么大招一样。”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次考试确实很特殊。按理说,难度会是难以想象的离谱,差不多开场就遇到危险,可现实呢,除了收集信息、拓展人脉以外,其它时间都很清闲。“在聊什么?”这时候,福尔摩斯凑了过来,他后悔没带一瓶白兰地或朗姆酒在身边,好让自己更暖和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