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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万界之大拯救-挽天倾 第一百二十章 乱成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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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垂拱殿。

  望着台下吵成一团的朝政们,李杰和刘娥默默对视一眼。

  果不其然,事情和预想中的一模一样。

  吵!

  没完没了的吵!

  当然,这个‘吵’和泼妇骂街还是有区别的,毕竟这可是御前,真像那样,一个‘失仪’之罪,肯定是跑不了的。

  御前正确的吵架姿势,应该是前脚刚刚发言完毕,反对者后脚立马跟上,并且引经据典,将前者驳斥的一无是处。

  便如权户部判官黄宗旦,他刚刚发言,三司之财,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的赐予学田,以立官学。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地,度支副使陈尧左就表示反对,直接驳斥黄宗旦,这是在搞偷换概念。

  刚刚给先帝治丧,三司之财确实盈余不多。

  但这个不多也只是相对的,东抠一抠,西攒一攒,匀出个几百万贯,肯定没问题。

  当然,放眼三百多个州府,几百万贯,肯定是不足以负担的。

  不是每一个州府都像应天府那样,很多地方甚至连州学都没有,或者说,连个足够升附为州学的书院都没有。

  从无到有的建立一所州学,其中的花费,可就大了。

  因此,若是放眼天下,黄宗旦的发言也不算错,大规模的兴建州学,三司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仅如此,黄宗旦还打着‘公平’的旗号,若是单选几州确立州学,那对于其他州府的学子,未免不公平。

  所以,他的观点是要么一起建,要么时间稍稍推迟一点,待到国朝的财政盈余足以支持时,那也不迟。

  综合而言,黄宗旦的论点,也挑不出什么错。

  毕竟,他只是建议推迟,而不是否定。

  谁敢提不兴学,那此人便是天下读书人的仇人?

  谁敢?

  没人敢这么干!

  黄宗旦的发言,固然会得罪一批人,但相比于试点的那几路,其他路的生员,多半会念着他的好。

  不论古今,教育资源的份属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

  从前,除了几家知名的书院被特赐升为州学,其他地方的书院都一样,各凭本事!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某些州府的教育资源不足,当地士子也不会太过苛责。

  要怪只能怪当地不给力!

  怪不到朝廷头上。

  但若是兴学试点开启,第一批被选为试点的几路,当地的士子肯定是享福了。

  而没有试点的地方,看到这种情况,心中难免不平衡。

  况且,试点,试点主要是为了试错。

  兴学,有错吗?

  不可能出错!

  这是政治正确!

  所以,兴建州学一事,不需要慢慢试点,完全可以全国推广!

  众所周知,黄宗旦是丁谓的人。

  所以,他的发言一结束,在场的大臣们,或多或少都朝左首方向瞄了一眼。

  那是丁谓站的地方。

  宰相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然要站在最好的地方。

  以东为左,以左为尊,左首便是最好的位置。

  不过,丁谓今天什么似乎没有发言的兴致,自上朝至今,一言不发,就像是庙里的泥塑凋像一样。

  丁谓的安静,不得不让他人多想。

  比如,黄宗旦的意思,到底是不是丁谓的意思?

  丁相又是什么意思?

  如果黄宗旦是丁相的喉舌,为什么黄宗旦被几人先后‘围殴’的时候,丁相不为他出头呢?

  另外,黄宗旦若不是得到了丁相的首肯,他有那么大的胆子吗?

  ‘阻止兴学’的帽子,黄宗旦还带不起!

  就在众臣暗自揣度之际,丁谓心中正暗自得意着。

  吵吧!

  吵吧!

  最好是把官家和太后都给吵烦了!

  作为朝廷首相,丁谓自然想从兴学之事上捞点功劳,但眼下的舆论,不太合适。

  也不知道官家和太后是怎么想的,频频让一选人出风头?

  范仲淹,当真就那么好?

  区区选人,何德何能!

  范仲淹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朝廷的诏书上,丁谓也对此人生出了几分好奇。

  前不久,他特地查了大中祥符八年的同年小录。

  结果可倒好,连范仲淹的名字都没查到,后来还是在下属的提醒下,他才得知范仲淹及第时还叫‘朱说’。

  然后再一看,好嘛,乙科第九十七名。

  连个三甲都不是!

  小小的一个乙科第九十七名,竟然能获此圣恩,丁谓当即愤满不已。

  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酸了。

  他怎会酸一个选人?

  当朝宰辅,嫉妒选人?

  再之后,丁谓就觉得有必要杀一杀范仲淹的气焰。

  先把水搅混了再说!

  待到范仲淹上书的风波平息之后,他再继续推行兴学之策!

  至于,钱的问题,也不难解决。

  丁谓虽然是理财高手,但他也不能无中生有,以三司现有的盈余,确实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的兴建州学。

  不过,朝廷没钱,不代表没有别的办法。

  应天书院的学田是怎么来的?

  一是乡绅捐赠,二是朝廷赐田,三是地方划拨。

  这个‘一二三’是按照来源多寡划分的,乡绅捐赠的数量远比朝廷直赐的要多。

  书院越好,乡绅的捐赠就越踊跃。

  当然,乡绅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钱是带着目的的。

  咱都捐了钱,往书院里塞一两个本家子弟,不过分吧?

  丁谓打得便是‘乡绅’的主意,过去他曾执掌三司多年,乡绅到底有没有钱,他非常之清楚。

  待到时机完备,兴学经费,可由朝廷出三分之一,地方出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自筹’。

  这一方案,丁谓也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国朝的财税实行的是三分法,上供一部分,送使一部分,留州一部分。

  抽出一笔钱,用以资学,除了少数条件不好的州府,其他绝大多数州府,应该是没什么压力的。

  钱有了,公平的兴学也就有了。

  乡绅们既能得善名,又能得利(塞人入学),地方官亦能得到士林的美名。

  而朝廷既省了钱,又办了事。

  最后,丁谓本人也能落到相当一部分的功劳。

  乡绅,地方,朝廷,丁谓,四赢!

  若是加上官家和太后,那便是六赢!

  赢麻了,属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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